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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如何扶植中小企业

发稿时间:2012-03-12 00:00:00
来源:学习时报作者:李松林

  2011年初,日本中小企业发展呈复苏趋势,但是,日本大地震导致以东北沿岸为中心的地区不仅遭受了地震带来的重大灾害,还出现了核泄漏事故、电力供给不足等种种负面因素,中小企业经营情况出现大幅恶化。随后的日元升值、原油价格飙升等不利因素,使日本中小企业发展的风险很大。为此,日本政府制定系列相关支援政策以鼓励、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

  第一,从中小企业的立场出发,为了营造便于创业、拓展新业务的发展环境,政府制定一系列计划:以提升中小企业经营能力为目标的强化经营支援体制计划,提升中小企业技术能力的研究开发计划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开展新业务、帮助中小企业开辟销路的计划。

  第二,为了协助中小企业的人才培养、确保中小企业拥有足够的人才,制定中小企业人才培养计划。

  第三,为了补充中小企业海外发展支援体制,制定支援中小企业海外发展等计划。

  第四,为了让中小企业对当地和社会做出更多贡献,政府将尽力为其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中小企业贸易公平化、积极开发当地社区商业街。

  此外,为了让中小企业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日本政府把重组支援计划等作为重要政策课题,同时,大力推动本国经济社会从日本大地震中迅速恢复,确保中小企业稳健发展。

  中小企业在日本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据统计,目前日本中小企业已达469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7%,占就业岗位总数的70.2%,中小制造企业创造附加值占制造业总附加值的57.7%。日本政府全力扶助中小企业发展,在经济产业省设立了中小企业厅,还依据《中小企业基本法》设立了具有各种职能的审议会,包括中小企业政策审议会、中小企业经营领域调整审议会、中小企业现代化审议会、中小企业稳定审议会等。这些作为总理大臣或省、厅首长的咨询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和法律。政府从财政预算中拿出大量资金,建立了一批自上而下的官助民办、官办民营或官民协办的遍及全国的管理机构网络,即由中小企业厅、中小企业厅派生机构、中小企业审议会、社会团体与企业联合会构成的管理组织体系。与此体系并行的是遍及全国的中小企业情报网络,它们收集国内外与中小企业有关的各种经济、技术资讯,并通过中小企业地区情报中心和各地的中小企业局,将资讯提供给中小企业。

  资金短缺几乎是世界所有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因为在一般信贷市场上,中小企业由于自有资本金少、信用度不高、经营风险较大,很难获得贷款,即使有些中小企业能够获得贷款,也要比大企业多付利息。日本政府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完成的。

  第一,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1958年9月,日本政府颁布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并依据该法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现为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各都道府县均成立了信用保证协会,从而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该体系补充和完善了中小企业的信用制度,即在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时,由信用保证协会对其债务进行担保,信用保证协会承保的债务再由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进行保险,以顺畅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的主要职能就是对中小企业的债务保证进行保险,并向信用保证协会融通其所需资本。其资金来源主要有资本金、政府投资的保险准备金、保费收入、信用保证协会回收债务时缴纳的款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险业务,即向担保中小企业债务的信用保证协会提供担保债务保险。信用保证协会由各地方政府出资,并接受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的贷款援助,主要负责对中小企业债务进行担保。

  第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在日本,由政府和银行共同出资成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负责对中小企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信用担保公司在全国设有52个分支机构。它们在为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后,可以将相当于担保贷款的金额转到政府独资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金库进行再保险。当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偿还贷款遇到困难时,可以从保险金库领取相当于应偿还金额70%—80%的保险金。在日本,不仅有政府全额出资成立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金库,而且有民间的信用担保协会。保险金库和担保协会订立一揽子保险合同,只要在一定限额内,协会对某一企业的担保便自动生效。目前信用保证协会提供的担保额为:普通担保(有抵押或有保证人)为4亿日元,无抵押(有保证人)担保为1.6亿日元,无抵押无保证人担保为2500万日元,即中小企业最大可获得5.85亿日元的贷款担保。

  在日本,中小企业可以用持有的赊销债权(包括应收的货款、运输费、诊疗费、工程费等)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信用保证协会对其进行债务担保。此外,日本各地的信用保证协会还可以对净资产3亿日元以上的中小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进行信用担保,这一制度为中小企业实现直接融资开辟了道路。担保费用为年利率0.75%(有抵押)和0.85%(无抵押)。担保额度为4.5亿日元,如果加上一般担保和无抵押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5亿日元。

  第三,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经营安全网,实行特别贷款制度。主要做法:一是设立中小企业经营支援贷款,帮助因经营暂时恶化资金周转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二是设立中小企业应对金融环境变化贷款,向因往来金融机构惜贷或经营失败资金周转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发放周转资金贷款;三是设立支持创业的特别贷款,为支持新开业和准备通过增加雇员进一步发展事业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以推动中小企业事业活动的顺利发展。此外,还设立了中小企业破产对策贷款等。

  第四,创设由信用保证协会为中小企业发行公司债(私募债)提供信用担保的制度,为中小企业开辟直接融资的渠道,推动筹资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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