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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

发稿时间:2018-09-26 14:00:29   来源:人民网   作者:武晓立

  工业文明在带给我们日益富庶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如何谋求社会发展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二者的和谐统一,成为当前关乎人类社会永续发展的重要课题。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当前,如何积极响应生态文明发展诉求,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和谐关系,关乎中国社会发展,关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和价值导向,能够为我们当前建设生态文明提供诸多有益借鉴。

  传统文化中的朴素自然观:“天人合一”

  “天”即自然,“天人合一”即是人与自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分割的关系,这一理念代表了我国先贤圣哲对人与自然关系最朴素、也是最本质的价值认知。“天人合一”思想源于传统农耕文明,也构造了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的坚实根基,正如我国著名历史学家钱穆先生所言:“中华文化特质,可以‘一天人,合内外’六字尽之。”“天人合一”强调,人与自然并非二元对立,而是一元统一;进一步地,世间万事万物也并非彼此割裂,而是紧密联系,同源而生,各就其位,各司其职,也各自拥有独立自主的地位和不容剥夺的存在价值。这也可以看出,“天人合一”不仅是我国传统文化中自然观的本真表述,也是古人赖以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思维方法。

  我国经典古籍《周易》对“天人合一”思想有过详尽论述,提出“天地人合”的观点,如《周易·序卦》中说“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认为世间万物都源于天地,同时“有万物然后有男女”,人也是天地滋养而生,是天地之子、自然之子,人与自然是同脉相连的有机统一整体,因此要“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即告诫我们天地人需和合共生,人与自然需和谐相处。

  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文化对“天人合一”思想也有着自成体系的阐释。儒家圣贤孔子传承天地人“三才”思想,认为人之于自然并非被动消极,而是可以通过自我调适来契合天地之道,即“人知天”。孟子则提出“上下与天地同流”“万物皆备于我矣”,同样是对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诠释和增益,后世如汉代董仲舒提出的“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宋代张载的“儒者则因明至诚,因诚至明,故天人合一”等观点也都如此,表征了古贤不断探寻自然规律、追求天人和合的思想高度。

  道家同样对“天人合一”思想作出精辟论断,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是道家代表人物老子所信奉的圭臬,认为人的主观活动应该尊重自然规律,“唯道是从”才能达到“物我同一”的境界。可见,我国传统文化中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已经作出过质朴而凝练的阐述,深入探究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本质,敬告人类活动要同自然环境和谐相处。

  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观:敬畏生命

  翻阅古代典籍就会发现,生态伦理并非现代社会才出现的思想,而是古已有之,在这一领域,古代先贤圣哲再次以高瞻远瞩的聪明智慧为我们开启了追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大道正途。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观集中体现为对生命的敬畏和仁爱,这一思想尤以儒家为盛,如《周子全书》中就说,“生,仁也”。“仁”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理念之一,也是传统社会赖以维系运转的重要根基,将万物生命一视同仁,也集中体现了我国传统文化生态伦理价值取向,即:“生”是自然规律,“仁”则是对待万物生命的正确方法论。在儒家文化看来,“仁”这一社会根本纲常伦理规范所调控的并不仅限于人,而应推而广之到万事万物,要“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如是,生态伦理观才是合理有序的。

  儒家的“仁民爱物”思想传达出的是对自然界生命一视同仁的普适价值和伦理关怀,道家思想也同样渗透出敬畏生命、关爱万物的深切人文沉思。道家代表人物老子在《道德经》中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更强调“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即告诫人们要善待万物,滋养其生长,要承担起人类对自然万物所应肩负的责任,但不能随意主宰万物的生命,这样才能够“若可托天下”。庄子将老子的敬畏生命、衣养万物思想进一步发扬,《庄子·秋水》中说“物无贵贱”,《庄子·天下》中说“泛爱万物,天地一体”,《庄子·让王》也因王为避免战争而能主动迁居对王加以推崇,“夫大王亶父可谓能尊生矣”,体现出道家先贤对生命的敬畏和关切。

  即便从现代生态伦理视角审视,我国传统文化中提出的敬畏生命、尊重自然等思想也极具先进性和人文理性,其主张人的活动要充分尊重自然规律,不能肆意破坏自然,不能无故剥夺其他生命的生存权利和空间,正如老子所言,“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人只是自然界中的一份子,居于天地自然之间,作为一种更加高级的生命形态,人理应承担起爱护生命、维护自然生态的天赋使命。

  传统文化中的生态发展观:取用有节

  中华传统文化倡导“万物同源”,人类与万物具有同等内在价值,应一视同仁,和谐相处。先贤也告诉我们,人可以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合理地利用自然界中的事物谋求人类自身的发展,但务求做到取用有节,在向自然索取时要保护自然,避免涸泽而渔的短视行为。如孔子所讲“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孟子讲“斧斤以时入山林”,曾子讲“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等等,古人的这些生态智慧和当前我国大力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理念高度契合。

  春秋战国时期名相管仲为齐国制定了“以时禁发”的制度,“山林虽广,草木虽美,禁发必有时”,强调不能随意开采自然资源,而要顺应时序,尊重自然规律。管仲要求在发展国力的同时,一定要注重对自然资源的养护,这样才能实现国家长远的富庶强大;而一旦过度采伐,自然生态遭到破坏,那么国家发展也就无以为继。管子的思想既有历史价值也有现实意义,他将“取用有节”这一朴素的可持续发展生态观提升到了国家治理的高度,并为后世尊崇。孟子建议君王在“以民为本”治理国家时,要做到“不违农时”“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荀子说向自然采伐要做到“不夭其生,不绝其长”。如果违逆自然规律,攫取无度,那么也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

  “取用有节”的生态观同样源自于我国传统农耕文明,农耕活动是同自然生态紧密相连的,因此,古人在农耕活动中也总结出了诸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典思想,如《淮南子·主术训》中说,虽然农民善于劳作,“然不能使禾冬生”,必须要尊重自然规律;《齐民要术·种谷第三》中也讲到,“顺天时,量地利”。中华传统文化中无不闪耀着人与自然同生共荣的生态智慧火花,时至今日先贤圣哲们的生态价值观仍然熠熠生辉。

  现代社会,全球生态问题得到人类的广泛关注,我们要立足更高远的视域,思考、设计和实践人类存续发展的路径。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同我国当前可持续发展理念一脉相承,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理性指导和现实借鉴。我们要自觉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价值,将其同现代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精准对接,用以指导我们当前正在进行的美丽中国建设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