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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方面推动电视问政的价值实现

发稿时间:2013-05-30 00:00:00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王宁

  电视问政依托传统电视媒介,形成了特定互动关系的动态过程,为公民表达政见提供一个全新的空间,是官民协商民主方式在传统媒介的回归和衍进。突破电视问政现阶段的发展困境当从五个方面着手。

  推进常态化与制度化建设构建官民协商良好的互动秩序

  透明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理念,也是一个对公共行政进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只要是公共信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及国家安全等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政府机关就有义务提供,而公民也有权获取、使用;与此同时,政府机关也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这些信息公布于众,以供公众索取。而透明政府的建设并不是一个单向提供信息的过程,而是需要互动的,换言之,公民获取公共信息之后对公共政策或赞成、或反对、或批评的声音也要有合理有效的渠道得以反馈。从这个角度来看,电视问政为公民参与政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行为模式,也为透明政府的建设提供了一定的支撑。为此,电视问政应尊重媒介传播规律,拒绝节庆式、活动式甚至运动式的“昙花一现”,以达到良好的常态化传播效果。提高电视问政的频率,必须依靠当地政府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电视台很难凭一己之力邀请到计划安排的官员去接受现场问责。对此,电视问政可借鉴已实施多年的“市长接待日”、“局长接待日”等做法,建立电视问政节目的常态工作机制,以各级党委政府文件形式把政府及其官员走进电视直播间与公民面对面交流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利用当地主流电视媒介开展官民协商,使这种问政方式与公民之间形成一种“约会关系”,同时也有利于提高节目的关注度和影响力。不仅如此,还要把问政的结果与行政考核制度建立一定的联系,哪些决策有误、哪些问题反映后没有得到落实,都应纳入相应部门的年度部门考核中,让电视问政切实达到反映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目的。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当积极加以引导和规范,对电视问政的形式与内容、权利与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使电视问政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广大公众实现电视问政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公民利益表达和聚合机制彰显官民协商的人文精神

  电视问政围绕具体的民生问题展开,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无疑将能为政府科学决策、科学施政和自我调适、自我纠偏提供丰富的民意资源和民间智慧资源。电视问政从公众切身关心的民生新闻出发,以解决关乎民众利益的城市问题为目的,让普通民众既是问题的提出者也是整治工作的验收者,以电视为主导的媒介合力透露出一种贴近群众的“人文关怀”,这是其最瞩目的魅力所在。同时,电视问政也给节目的组织者即电视媒介提出了一定的要求,那就是能够真实、全面、客观地把握民意,切实把民意当作考核政府及其官员的标尺。不仅如此,在电视问政中,公民所反映的问题还常常受制于区域因素或个人因素,难免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为此,展开电视问政还需要相应地建立公民利益表达和聚合机制,以增强问政的针对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节目尽量采用直播形式,利用多媒体,例如热线电话、微博、官方网站留言等形式,提高人们的参与度。现场的调动也应该更注重电视观众的参与,如采用更多的电话、短信参与。而现场观众的选择,应该进行精心组织,如在选取普通观众的同时,还要选取一些有“意见领袖”特征的观众,这样才能让现场为数不多的观众更具有代表性,把公民分散的、单个的政治参与聚合起来,以满足各种社会利益群体进行广泛政治参与的要求。

  注重反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优化官民协商的政治生态

  随着电视问政实践的不断深入,还应不断丰富其功能,除了通过对话、建议等实现参政和议政作用外,更应包含行政监督的作用,甚至包含着引导社会舆论的作用。电视问政最终能否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关键不是在节目本身,更重要的还是在节目之外,即节目中所反映的问题政府及其官员能否真正听得进去,意见及建议能否得到采纳,问题能否得到切实解决。电视媒体为问政型的政治讨论提供了公共平台,促进公众舆论的形成,并把舆论回馈给公众,而且这个平台必须为反对意见预留空间,做不到这一点的话,电视问政代表的民主共识便毫无意义。

  电视问政的生命力在于“问政―倒逼―反馈”的模式的完善,媒介内与媒介外的互动对其强势传播效应及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因此,电视问政节目要充分发挥节目的舆论监督作用,注重问政的反馈。对于节目中政府及其官员的承诺的落实情况要定期跟踪,并及时在以后的节目中反馈给群众。对于政府而言,回应电视问政必须一改过去的公共权威思维,同时要跳出自身利益,站在全局的高度考量和审视自身工作得失,使电视问政成为推动自身工作的良好动力。为此,首先要注重培养和提高政府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社会的表率,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的监督之下,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以人民公仆的姿态、光明磊落的心态正视来自公民的监督。

  加强拟态环境和现实环境融合增强官民协商的民主活力

  拟态环境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著名政论家李普曼提出,它是通过大众传播再现客观环境形成的“象征性环境”,但同时又与现实客观环境有着截然的不同。电视问政的出现,恰恰说明了客观环境中现有的行政决策及监督体制的不完善,它既不能作为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也不能成为考核官员的唯一标准。因而,从这个角度来看,电视问政仍然只是现有行政监督制度的“救济”形式。虽然电视问政对于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但任何一种问政媒介无非只是一种载体,仍然不能过高估计电视问政对民主政治发展的作用,因而,在电视问政实践中同样要杜绝媒介依赖症,实现传播学上“拟态环境”和“现实环境”的有机结合。问政是根本。政府要从公民政见表达中获取社会民意的真实信息,起到对既有的政治、经济、社会管理机制的补充和延伸作用。要想真正解决公众关心的问题,还必须将电视问政和现实问政结合起来。如果只是停留在获取信息的“问”,其现实意义仍难于显现。实际上,政府获取真实信息对决策是很有意义的。而当从电视问政信息到政府公共决策时,问政就向施政转变了。这说明,问政中已经包含施政的因素,问政的问题应在施政中解决,让公众实实在在地看到问政的效果,以切实增强官民协商的民主活力。

  促进公民政治参与的理性化发展提升官民协商的公共理性

  强权收买不了人心和人脑。在公民权利意识普遍觉醒的时代,各国政府要为公众创造更多的参政议政的机会,说服和动员公众追随政府,这样才能为国家建立起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民心屏障。作为以民意为基础的电视问政,公民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核心要素,公民参政的素质和能力如何将直接影响电视问政的效果。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公民的参政文化并不浓厚,人们的参政意识及意愿不强烈,这势必会影响电视问政的效果。因此,只有培养良好的公民文化,积极引导公民的参政意识,增强公民的政治表达能力,同时加强公民的法律及道德意识,不断调整和修正个人的价值偏好,公民才能真正利用好电视媒介搭建的官民协商平台,通过对话沟通、建言献策给政府提出更加合理、恰当的建议,使电视问政科学有序地进行,以最大程度形成社会共识,更好地发挥这种问政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