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林:解决收入差距关键在于“公”

发稿时间:2012-01-09 00:00: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记者 金辉 北京报道

  经济参考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您认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从哪些方面入手效果最快最好?

  李培林: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2012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从2012年的我国发展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来看,我觉得应该在三个方面给予特别关注。一是农民工和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受宏观经济景气和出口下滑的影响,一些出口导向的中小企业面临极大的困难,这对就业会有较大影响,要采取各种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特别是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2012年大学毕业生将达到680万人,报考研究生和公务员的人数都会达到新的历史高峰。现在我国需要大量社区工作者,我觉得应当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吸引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参与城乡社区管理,全国有60多万个乡村社区和8万多个城镇社区,可以吸纳很多大学生就业,要解决大学生进社区工作的身份和待遇问题,特别是开辟从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大学生中选拔干部的新渠道,不要造成百万大学生拥挤到考公务员的独木桥。二是进一步加大保障房建设。中国的发展还是需要较快的增长速度,加大保障房建设是扩大内需的有效措施,要细化和严格监管保障房的建设和分配在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众、新就业职工、农民工住房困难。三是继续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的扩大,这也是与促进经济增长相关的一项重要的扩大内需政策,要认识到拖得时间越长,建立覆盖全民的保障网成本也越高。总之,现在解决经济问题要与社会问题相联系,这是我国进入新成长阶段的一个主要特点。

  经济参考报:收入分配问题,一直是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不但与社会公平正义有关,而且与国家的扩大内需政策息息相关,您认为收入分配改革难在哪里?方向在哪里?

  李培林: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处于绝对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状况,实行市场经济以后,在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的同时,收入差距逐步拉开。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出现收入差距过大的局面。

  进入新世纪以后,中央提出“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调节过高收入,杜绝非法收入,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宏观调节政策,但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趋势一直难以扭转,并成为引发一些社会问题的深层原因,也引起群众对此的强烈不满。近若干年,中央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出现了一些积极的迹象,如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连续7年快于东部地区,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连续两年超过城镇居民,但由于收入差距的基础差异较大,差距的绝对数扩大的问题目前尚未解决。但我认为,现在收入差距的关键问题,固然有均不均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公不公的问题。解决公不公的问题,必然触及现有的利益格局,触及一些既得利益群体,这是改革的难点所在。但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理顺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和完善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是发展方向,不下决心触及现有的利益格局,为国家长治久安解决好分配问题,就会造成问题的积累,而且哪个社会阶层都不满意。

  经济参考报:改善民生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密切相关,您觉得政府在这方面还应该有什么安排?

  李培林: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民生的主要内涵也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我们过去在温饱阶段说“民以食为天”,但当我们跨越了温饱阶段以后,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环境等就成为保障民生的主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再进一步说,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也是一种公共服务,这也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和生产安全。中央最近一直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要寓社会管理于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之中,要创新社会管理的机制,比如要改变那种依赖“创收机制”驱动社会管理的做法,这是引起目前很多扭曲社会管理行为的做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该归市场的归市场,该归政府的归政府,该归社会的归社会,这就叫社会秩序。在快速发展的时期,各种未预期的事故总是难免的,最重要的是每一次事故都应当成为制度建设和完善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