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灰色黑色收入被指超6万亿

发稿时间:2015-03-10 00:00:00  

  一方面说居民收入太低,一方面又说居民灰色、黑色收入很多?9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微博)说,两种观点自相矛盾,“现在收入差别问题的确存在,但核心是要解决公正问题。”

  长期研究收入分配的贾康,发现人们一谈起居民收入分配,往往陷入两个极端——

  有人认为,目前我国这些年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政府、企业得到的收入部分明显偏高了,换句话说,居民所得份额是偏低的,有人算出,居民收入份额十余年间下降了约10个百分点,消费率很低。很多人提出,扩大内需的同时要努力增加居民收入占比,使消费成为以后主要的动力源。

  也有人提出,我国居民灰色、黑色收入巨大,这些收入包括偷逃税款等收入。按照一般算法,假如这部分收入占GDP总额超过10%,以2014年全国GDP63.6万亿元计算,未统计的灰色、黑色收入超过6万亿元,数额惊人。将这笔钱计入居民个人收入中,居民收入并不低。

  “两个相互矛盾、如同冰炭难容一器的认识,却在社会上同时得到了广泛的认同,这很值得我们来进一步观察探讨。”贾康说,对居民收入分配问题,要达成统一共识很难。目前要解决的问题是,我们应该深入地切入居民收入内部结构,看清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过大、规则紊乱、不公正的问题。

  “目前当务之急是要解决收入分配中不公正问题。”贾康说,居民灰色收入中不同程度存在不公正机制、不合理规则问题,国家必须有效推进制度性的反腐倡廉,同时,要着力实施再分配制度机制建设,如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合理构建收入分配规则与秩序,解决收入分配中的公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