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英:退休年龄差别化 需要开门来改革

发稿时间:2012-07-27 00:00: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张海英

  人社部门不久前提出弹性化退休,如今又提出差别化退休,两者是否是同一个意思?不管退休制度拟采取何种方式,显然,不能只是考虑未来养老金缺口和劳动力短缺,更应该把公平作为下一步退休改革的核心和目标。如果不能以公平为准绳,退休改革恐怕难言成功。

  何谓“公平退休”?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现行退休年龄实行一刀切,显然,忽视了不同群体的特点和诉求,难言公平。拟对不同群体采取差别措施,无疑是吸取了过去的教训,进行了人性化的改进。但退休年龄差别化是否就等于退休公平化呢?关键在于新的退休制度怎么设计。如果说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这些公共部门的群体延迟退休,恐怕就偏离了公平,因为公务员群体退休年龄延迟意味着纳税人的负担更重,也会影响到官员队伍的年轻化。

  我们看到,在不久前公布的社保“十二五”规划中,只有这样一句话:“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对于公务员养老改革,则一个字都没有提及。只有彻底改革舆论普遍诟病的养老“双轨制”,退休年龄差别化才能接近公平化。

  退休与养老紧密相连。事实上,中国还不仅是舆论热议的养老“双轨制”,而是存在 “三轨制”、“四轨制”,譬如,农民群体与城镇职工就是不同的养老体制,下岗职工与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差别就很大。退休年龄差别化这一改革方向,究竟能否充分考虑到社会弱势人群的利益,更值得大家关注。

  笔者以为,要想拿捏好“公平退休”的尺度,首先是这项改革的主导者要多元化,譬如,让公务员群体主导改革的同时,人大、社会机构等应该参与改革方案的设计,公众应该参与方案讨论,避免公务员群体单独主导这项改革,也避免了各种嫌疑。尤其是要把公务员养老保险纳入社保“十二五”规划进行研究。

  其次,退休年龄要有限有放。所谓“限”,就是限制公务员等群体的退休年龄,不能延长。所谓“放”,就是放开社会人群的退休年龄限制,即,哪些群体在哪个年龄段退休,应采取自愿方式。这样,既尊重了各种群体的选择权,又把职业特点、身体因素等问题考虑在内了。因为各行业人很清楚自己该何时退休。

  再者,要以财政投入来保障不同人群退休后的养老生活,进一步强化公平退休。譬如,农民、下岗职工都希望早领养老金,早点改善生活,但由于财政投入不足,改革滞后,这些人群难以如愿,甚至导致很多农民一辈子都无法退休。换言之,退休与养老改革,不仅要有合理的刚性的制度,还要有财力保障。

  此外,研究退休改革必须与人口政策、就业情况等问题通盘考虑,不能割裂。不少专家和公众反对延迟退休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影响青年人未来就业。更重要的是,既然我国延迟退休年龄将借鉴国外经验,美国公务员养老金与普通百姓一致,我们也该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