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养老制度改革需要智慧更需要决心

发稿时间:2012-06-14 00:00: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邓聿文

  最近,人社部有关延迟退休年龄的设想,绝大部分的网民表示反对。实际上,从客观理性上来说,在一个人口红利消失、老龄化到来的社会,要使多数国民退休以后过上体面的生活,至少生活水平和现在相比不能有所下降,就必须延长养老交费的年限,进而延迟退休年龄。

  至于很多年轻人所担心的就业问题,我认为不必过于担忧,因为既然是人口红利消失,就表明劳动力供小于求,也即总体上存在劳动短缺。尽管不排除存在结构性的劳动短缺,有部分年轻人会因此找工作困难,但即便如此,两害相权取其轻,也只能通过改革劳动力市场,强化失业保险来解决,而不是还维持现在的退休年龄。

  当然,延迟退休年龄并不是立即实行,而且即使实行也不是一步到位,诸如规定男必须到65岁、女必须60岁退休等;也不是所有的职业都必须延迟退休,具体的退休方式可以探讨,原则是设计一个比较理性的解决方案,力求做到让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或损害最小化。

  但这不是说网民对延迟退休的担忧和反对没有道理。延迟退休年龄是基于老龄化的趋势而言,而网民的反对则基于现实问题而言。如上文提及的就业,如养老保障制度的“双轨制”,后一问题更是让广大网民非常无奈。事实上,在养老保障方面,我们岂止是“双轨”,而是“五轨”:公务员有一套养老,事业单位和企业各有一套养老,无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有一套养老,农民又有一套养老,很多单位甚至同时就并存几套养老体系。养老制度的这种碎片化,如果长时间得不到并轨,那么,延迟退休年龄就会适得其反,达不到目的。

  现在来看,养老制度的并轨不是轻易就能实现的。比如,自2008年底启动的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至今仍未取得实质突破。专家认为,相关政策未具体明确转制成本的资金来源,令诸多事业人对前景“忧心忡忡”。

  恐怕这不单单是转制成本的资金来源未有着落的问题,如果仅仅是个人账户上没有累积基金,相对来说还好办,关键在于无法消除人们基于现实的利益落差,而形成的心里比较所导致的对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抵触。在现有的几种养老保险体系中,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最好,事业单位其次,企业第三,就改革的路径问题,选择事业单位进行养老并轨试点,不是不可以,但必须对收益最大的公务员养老保险有一个说法。假如拿事业单位“开刀”,要他们和企业并轨,而公务员的养老保险还“一枝独秀”,其改革迟迟没有说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然会不乐意。因此,即使解决了转制成本的资金来源,人们也会反对改革,除非强制推行试点,而强制推行又会滋生出一些不必发生的事情来。

  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国家对机关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并轨改革一定要有个明确表态,制定出一个时间表。往大里讲,每个人都是国家的公民,权利平等,不能在事关个人晚年生活的养老保险上分三六九等。我们承认历史形成的权利差距,但是这种差距不能无限延续下去。因而,掌握社会公权力的机关公务员,不能利用自己的政策制定权,将此种不合理的权利差距固定化与制度化,这是不合现代文明发展方向的。

  要改革自己自然有些痛苦,然而,不将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并轨,不但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推行不下去,而且,在目前的网络时代,公务员的这个制度特权势必会激起其他群体的反感。因此,从国家的角度看,应该秉持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对公务员的养老改革有个说法和规划。就此而言,广大网民对延迟退休年龄的反对意见,我认为意义不在他们提出的具体理由,而是让主管部门看到,社会对一部分群体所拥有的养老保险制度特权,是不可容忍的。

  如何设计一个让各方群体都满意的延迟退休年龄方案,需要我们集思广益。而推进养老制度的改革,最终使各群体的养老做到制度平等,则不仅需要智慧,更需要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