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民办学校掐尖要尊重学生的选择权

发稿时间:2019-03-27 13:57:51   来源:北京青年报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严格执纪问责等要求。

  《通知》要求,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各地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在我国一些地区,民办初中、小学的招生已经带动了整个地区的择校热。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是治理择校热的重要方面,而在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时,要理清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权责,需要尊重民办学校的自主权,以及受教育者的选择权。

  民办学校在公办学校招生前提前招生,以及民办学校可以跨地区招生,而且可以通过面谈招生,被认为是一些地区民办学校“碾压”公办学校,加剧择校热的几方面原因。因此,规范民办学校招生,也就主要针对这几方面。在笔者看来,民办学校提前招生是应该明确禁止的,提前招生确实会扰乱招生秩序,但是,限制民办学校招生的地域,需要广泛听取居民的意见,民主决策。而民办学校在规定区域内怎样招生,应该尊重民办学校的自主权,规定采取电脑摇号方式派位招生,会影响民办学校招收适合本校的学生,也影响受教育者的选择权。

  民办学校提前招生,是之前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各地采取的一项措施。在民办学校普遍较弱的情况下,这对民办教育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也不影响整体招生秩序。而当民办学校已经超过公办学校之后,再给其提前招生的特权,就可能让民办学校的招生优势十分突出,民办学校的提前招生就变为“掐尖”——报考民办学校没被录取的学生,再参加公办学校就近入学,进而导致民办择校热升温,也不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

  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会限制部分学生对民办学校的选择,因为按规定,如果报考了民办学校,没被录取,就只能在学区内统筹,而不能再确保进就近入学的公办学校。这会令家长在给孩子报考民办学校时更谨慎,实行这一政策,报考民办学校的学生会有很大幅度的下降。

  而进一步限制民办学校的招生区域,则需要听取居民的意见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是为了给受教育者提供差异化选择,举办民办学校的最重要意义也在于此。限制民办学校招生地区,可能让民办择校降温,可是,却也让受教育者的选择大大减少。如果公办学校办学不能满足需求,又不能择校,那么,家长对公办学校的不满情绪会增加,同时,把择校热变为培训热。

  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电脑派位,主要目的是实行免试入学。但是,这和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义务教育均衡原则并不相符。比如,有特长和兴趣的学生,要报考民办学校,可现在民办学校不能举行测试,只有摇号,那么,这些学生的选择权怎么满足?另外,民办学校为满足差异化选择,可是学校也实行和公办一样的电脑摇号招生,那学校的差异性也将逐渐丧失,这会让民办办学者的积极性减弱,最终会影响整体民办教育发展。

  治理民办择校热,要规范,也要尊重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以及受教育者的选择权。要构建良好的义务教育秩序,在规范招生的同时,必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缩小校际间的办学质量差距。同时,要改革教育评价体系,以多元评价体系促进学校多元办学,让每所学校在均衡基础上办出特色和个性,由此全面缓解择校热。(冰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