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评价改革不应超越课程教学

发稿时间:2016-11-24 13:49:3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辛涛

  怎样通过评价的改革,促进核心素养的落地,这是非常大的话题。

  评价相对于国家整个教育体系(课程、教材、教学、考试和评价)来说,本身是处于下游的。要说到评价,我们还要知道上游的课程到底是怎么回事。从世界范围内来说,国际上的课程改革有一些共同的趋势,对我国的课程改革有借鉴意义。

  第一个趋势是由过去学科为本位到关注学生发展的转化,强调培养具备适应现代社会能力的人。在新时期,知识已经教不完了,如果我们还是拘泥于教给学生各种各样的知识,那老师们的挫败感会越来越强。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西方世界越来越紧锣密鼓地强调:以学科为载体的课程转向对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的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所有的学科知识都是一个材料,或者说是一个载体。为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需要这些知识之间相互融通。

  第二个趋势是强调课程之间的整合与融合。众所周知,世界上越来越强调所谓的数学、科学、工程和技术的融合,后来又加了一个艺术。我国在基础教育这个领域内,分科的局限很明显,对于跨学科的内容,比如反复强调的德育、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等,因为没有具体的学科为载体,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处在一个政策上和观念上不断宣传,但落实上似乎又非常松散的状态。这是在世界范围内大家都面临的一个问题。

  第三个趋势,在课程中融入质量评价的标准,强调问责。过去的课程标准大体的框架是课程的目标、内容及建议。现在很多国家的都把评价作为课程标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这个趋势跟第四点有关联。

  第四个趋势是教育管理权力的下放与课程评价权力的集中。

  基于核心素养的现代课程体系应至少含有以下四部分:第一是具体化的教学目标,第二是教学内容,第三是教学如何实施,也即教学建议,第四是质量标准,核心素养要渗透到这四个方面。从整体来说,核心素养要体现在具体化的教学目标中,要体现在学科标准上,内容标准和教学建议是促进核心素养落实和实现的重要手段。核心素养还要体现在质量标准中。

  考试评价有不同层次:有国家制度性考试,如中考和高考管理性的评价,还有各个学校的操作性评价等。在评价的时候,课程到底涉及哪些内容,质量标准要求如何,这两者合起来,构成了评价和考试的基本蓝图。考试和评价的改革,跟我们国家的课程体系是密切关联的,超越课程教学抽象地谈考试改革是谈不清楚的。

  第一,为了促进核心素养的落地,评价观念需要不断调整。在个性化的学习和教学阶段,评价就不仅仅是为了教育教学,评价变成了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重要环节。从教师角度来说,通过评价才能了解不同学生的状况,才能够有针对性地指导改进;从学生角度来说,每个学生都不一样,评价就是学生学习里面的环节,通过评价了解学习状况,从而设计学习轨迹。可以预期,评价会成为学习和教学的一个部分。

  第二,为了使核心素养落地,需要确定评价依据。基于核心素养能不能直接开发评价?当然是可以的,但是考虑到跟教育教学的融合,跟整个教育系统的融合,评价应该基于现在新制定的学生的学业质量标准。新的高中课标修订中学业质量标准的制定,不是过去简简单单对应知应会知识的规定,而是基于核心素养制定的标准,即学业质量标准是核心素养和教学内容的有机连接。如果我们不考虑教学内容,完全抽象地来说核心素养会存在很大的问题。在国家政策制度上有质量标准,这个标准是基于课程的内容和我们培养的学生的核心素养建构的。

  第三,核心素养要落地,应该强调对于软技能和软环境的评价。学业质量标准是基于核心素养的框架来构建的,未来评价的形态并不仅仅是考试。因为,有一部分东西是不能通过惯常的纸笔测试测出来的,而是要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来体现。说到软技能或者软环境,我们会面临政策上和技术上的冲突,比如评价实践创新能力、思想道德水平、合作学习能力。有些时候,由于测量技术和方法跟不上,突破起来非常有限。在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教和学的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评价和测量的方法必然需要配合,需要不断进行更新。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