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应破除垄断依赖性

发稿时间:2014-03-27 00:00: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厉以宁

  国有企业应当自觉实现国家发展战略,为社会尽更大的责任,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国家的政策目标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挥各自优势,有公平竞争也有合作,形成双赢共赢,“国退民进”或“国进民退”都不应是政策目标

  现在,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是要把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提升到国有资本体制改革的高度,着重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把国有资本用到最有利的地方,比如新兴行业和高新技术行业。要在现有基础上赋予国有企业更多经营自主权,让国企成为自主经营的主体,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这样才能调动国企的积极性。

  国有资本体制改革分两个层次:一是国有资本配置体制改革,要点是使国有资本配置优化,结合结构调整进行,产生更高的配置效率;二是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要点是改革后的国有企业一律要按股份制企业模式运行,使企业效率提高,使国有资本保值升值。两个不同层次的体制及其改革,不可混为一谈。在现阶段谈到中国国有资本体制改革时,必须两个层次的改革一起进行,而且着重点应当放在国有资本配置体制的改革方面。

  国有企业应当自觉实现国家发展战略,为社会尽更大的责任,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国家的政策目标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挥各自优势,有公平竞争也有合作,形成双赢共赢,“国退民进”或“国进民退”都不应是政策目标。

  国有资本的特殊性决定了国有资本配置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实际做法。可以从四方面来论述:

  第一,重在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在经济学中,长期以来着重的是生产效率的变化。而事实上,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是同等重要的。今后,改革国有企业体制的着重点不在于如何调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权限,而在于把它的权限规定为只管国有资本的配置,而不再管国有企业的运作。国有企业尽可能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其中又尽可能改制为上市公司。它们同其他非国有的或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上市公司一样,一律自主经营管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行使各自的权利和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二,调动国有企业的积极性。国有企业在管理体制方面至今存在的一个突出的弊病或问题,就在于政府部门干预多,国有企业并未成为真正的市场经营主体。这在很大程度上同国资委没有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方面,而对本来可以由国有企业作为一个市场经营主体自己决定的事情,通过烦琐的申请与批准的程序,集中由国资委作出决策有关。这样,不仅容易错过机会,而且还挫伤了国有企业的积极性。在某些场合还会使一些国有企业养成事事依赖国资委的习惯。假定通过国有资本体制改革,国有资本配置体制由国资委直接管理,那么国有企业就可以成为真正的市场经营主体,它们的主动性、积极性也就可以调动起来。

  第三,国有企业应致力于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既然成为市场经营主体,就应当健全企业的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制度。这样,国有股不一定占绝对多数,在非国有股股权分散的情况下,国有股可以占相对多数。这实际上是让更少的国有股份取得对企业的控制权。在不止一个国有投资单位参股某个国有企业时,可能形成不止一个相对大股东,这也有利于改变董事会的结构,便于董事决策的合理化、民主化。

  第四,伴随国有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地位的确立、国有企业积极性的调动以及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国有企业的另一个弊病和问题--创新动力不足和创新能力弱--也将发生变化。造成国有企业不敢自主创新的障碍主要有三个:一是国有企业受政府部门的干预过多,使它们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怕吃力不讨好,风险责任大,而利益和责任则是不对称的;三是部分国有企业总是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行业垄断现象有依赖性,以为自己可以在行业垄断的保护下,不必搞什么自主创新也能取得巨额利润。通过国有资本体制两个层次的改革,情况将会发生变化,上述不利于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三个障碍将会逐步消失,从而将会出现国有企业自主创新、技术突破、产业升级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