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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全面”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发稿时间:2017-09-12 13:51:38   来源:人民论坛网   作者:杨玉成

  2014年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曾经表示,治理像中国这样的幅员辽阔、各地各层级差异显著的大国,“必须登高望远,同时必须脚踏实地”。所谓“必须登高望远”,就是要有高超的战略思维能力,即“高瞻远瞩、统揽全局,善于把握事物发展的总体趋势和方向的能力”。

  大国治理需要有大气象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总方略,是大国治理的大战略布局,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着重大而又深远的历史意义。如果我们能够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理论框架去进一步深入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那么,我们就能更深刻地把握这个大战略布局的历史方位,更深刻地理解它的理论高度和历史厚度,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尽管当前学术界对于什么是现代化等问题依然充满着争议,但在这种激烈争议背后也有一定的共识:世界众多国家现代化进程的经验教训清楚地表明,成功的现代化本质上是一个社会的全方位、全系统的转变或转型,而片面的、单维度的、甚至是有限维度的转变或转型终将无法真正确立起一个现代社会。比如,历史上的荷兰曾经用“商业化”来代替现代化,其结果是这个“商业帝国”盛极而衰。历史上的俄罗斯包括前苏联曾经把工业化等同于现代化,其结果是当今的俄罗斯不得不改弦更张,重新开启其新型的现代化之路。历史上的德国和日本也以偏概全,视工业化、市场化为现代化,对经济结构进行较大幅度的改造,但对其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却少有更动,其结果是在政治上走向癫狂,都走上了军国主义路子,在二战中栽了大跟斗,既害人又害己。历史上的法国则与德国和日本正好相反,它曾经在政治民主化上突飞猛进,而市场化却瞠乎其后,其结果是法国的现代化道路一直不太顺,走得磕磕碰碰。

  既然现代化本质上是全面的系统的现代化,那么我们当然必须统筹推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的现代化。改革开放后,我们强调“发展是硬道理”,着力推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自2003年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之后,我们一直强调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的协调发展,这是迈向全面现代化的重要步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出和推进意味着我们党把国家治理现代化看作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意味着我们党对全面现代化的理论认识和推进全面现代化的实践又迈出了一大步。

  此后,党中央又逐步提出了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大力推进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的全面依法治国,大力推进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突破口的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和推进,意味着我们党在系统地推进现代化方面获得重大进展,意味着我们党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力引领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上继续阔步前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

  从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角度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三大战略举措实质上都是通过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重在建立一套系统的、完整的、协调的治理国家各个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体系,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在改善和提高运用国家治理体系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实现社会各方面事务治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从实质上看,“国家治理现代化”主要解决的是在党的领导下管理治理国家的体制机制问题,也就是处理党和国家与市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问题。

  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牵引其它领域的深化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促进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主要涉及经济体制改革,但必定会影响到其它诸多领域”。这就是说,围绕着处理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其它领域的体制机制也需要相应的深化改革。由此可见,所谓“全面深化改革”说到底就是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现代化。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从一定意义上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或“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进退。依法治国的大力推进意味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向前迈进,而依法治国进程的停滞或倒退则意味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停滞或倒退。

  全面从严治党,准确地说,就是要依法依规依纪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这既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因为我们中国共产党是长期执政的执政党,只有真正做到“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真正担负起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包括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化的重任。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道理之所在。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看,“全面从严治党”所要解决的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的政治保障问题,也就是现代廉洁政治建设问题。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这一根本地位,又决定了“从严治党”的重点是“从严治吏”,也就是从严选好管好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世界众多国家现代化普遍经验来看,“从严治吏”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特征,是实现现代廉洁政治的关键环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从严治党”落实到“从严治吏”这一关键部位。

  总之,如果我们能够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放到实现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个大视野、大框架中,我们就能更深刻地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推动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的重大历史进步意义,坚信党中央治国理政在理念上和实践上都是在不断前进的,从而就能够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过程中,增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