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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地级市的营改增账本:2015年减税超1.5亿元

发稿时间:2016-03-24 00:00:00  

    5月营改增试点将全面推开,地方主体税种营业税面临消失。地方政府及企业,也翻开账本,衡量这一改革将带来的影响。

  “一个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大幅度下降的影响,一个是金融、建筑业等行业的税负上升的影响。”3月23日,江苏某地级市地税局副局长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此前有说法称,营改增后地税部门职能或调整,“目前没有听说会有结构的变化,但收入下降和重新划分带来的影响是颠覆性的”。上述副局长说。

  如何应对营改增的压力?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2016年江苏省“两会”以及年度地税工作会议上获悉,其策略是“做大经济总量”,准确定位地方支柱产业。

  总体减负,个别上升

  营改增的初始目的是结构性减税,以该地级市为样本,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总体上,各行业的税收负担在改革后均有所下降,特别是对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减税效应最为明显,在纳税户数成长3倍的前提下,纳税规模缩减8000万元/年。

  从上述地级市的实践看,自2012年10月在交通运输业、邮政电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实施营改增以来,到2015年上半年,已改行业的增值税收入约15亿元,占同期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左右。

  但行业税收效应表现相差巨大,部分行业情况复杂,升降皆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营改增后,增值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在2015年度分别占到营改增行业增值税收入的33%和60%左右;但邮政业入库增值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当地从事国际运输代理业务的林先生对记者分析,减税效应较为明显,整体上物流业流转税税率从2012年的3.19%下降到1.93%,“企业本身流转税税负已从接近5%下降到0.89%左右”,但其成本构成中原材料购进少而场地租赁费、保险费、人力成本支出比例较大,且进项税不能抵扣,“实际税负下降没有预期中表现好”。

  金融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呈现营改增后整体税负上升的趋势。

  “从近3年来的测算看,在企业利润总额增加、应缴所得税额增加的基础上,按6%计算,实缴营业税增幅平均在13%/年左右,也就是说,改革后的税负是上升的。”上述副局长表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某国有四大银行地方分行,被告知,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6%)且现行优惠政策不变情况下,“对比之下,流转税增加约900万元,企业所得税增加约1530万元,总体税负增加约2.4亿元,税负上升13.63%”。

  “增值税税率设计和采用何种征收方式对金融业的结构性减负很关键。”上述分行行长说,“银行等金融行业利润基数大,一点点变动影响都很明显。”

  三大行业影响不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营改增所产生的税负影响,具体到不同行业影响不同。

  仍以该地级市为例 ,从具备典型代表意义的物流行业看,实践中小规模纳税人(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下)折合成原营业税(3%或5%)税率为2.91%,流转税负下降;而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后折合为9.91%(交通运输业)或5.66%(物流辅助服务),因在成本中占比较大的人工成本、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不在抵扣范围内,造成税负因可抵扣成本构成不同而“增减不一”。

  事实上,地方最为关注的是“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这是因为,地方税收主要由这三大行业占据。而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更是地方税收的支柱行业,成为了“营改增”成败的关键。

  上述三大行业,(2014、2015年数据平均计算)占到了该地级市地税全部管户的33%,营业税入库量占近50%,特别是建筑和房地产更占到年度地方税收的40%。

  当地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总经理郑先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建筑业营改增后,因建筑材料重复征税的消除会使行业税负下降,但从2015年度1.5亿元的营收看,“应交增值税约420万元,仅比年度实缴营业税略微减少40万”。

  “在我们这个行业,上游取得的材料管道来源不同,有的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来自个体户甚至农户的就没有,所以改革后实际税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税负增加到大幅度减税的可能性都具备。”郑先生解释。

  作为地方支柱产业的房地产业已进入高位调整期。当地一家重点房地产公司的财务总监许先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营改增后经测算销项税额约5300万元,进项业务发生额5亿元上下,应纳增值税约570万元,比当年实纳营业税减少2100万元左右,减负约78%。

  “一是占开发成本50%左右的土地出让金是否抵扣增值税是一个最关键的变量;二是房地产的投入产出比的高低,这是能否产生减税效应以及减税程度大小的核心因素。”许先生表示。

  不过,江苏省地税局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国家税务总局尚未下发具体文件指引的情况下,“一切尚未定。”

  应对之策:做大总量

  2015年上半年,上述地级市地税部门组织的营业税(不含省级金融业营业税)占到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过33%。事实上,全国各地的一个共性是,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业税在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中都具备主导性。

  总体上看,在不考虑经济增长及其他替代税种开征情况下,从上述三大主要行业看,“因建筑业不确定因素、房地产税收减少、金融业流转税增加(房地产业税收体量远远超过金融业)”等多重因素叠加,地方财力会因“营改增”而有所下降。

  同时,因增值税抵扣的链条效应,部分行业和企业会获得税收抵扣从而减少流转税的缴纳。从上述地级市地税局的测算看,2015年“营改增”实际减税规模超1.5亿元,城建税等附征税费因此减少约1100万元。

  是以,“营改增”全面到位后,地税部门组织的税收特别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将大幅度下降,这对地税部门的影响将是颠覆性的。

  根据目前的改革精神,在2016年4月底之前,有营业税的所有税户交接至国税。

  “改革中,短期内势必造成一些行业和企业税负增加、利润减缩等问题,迫切需要在顶层设计中高度关注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上述副局长认为,对中央而言,要科学选择地方主体税种,完善中央、地方财力分配机制,加快税收征管体系重构。

  有江苏地方党政领导在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营改增对地方政府的最大影响是地方可用财力减少,其应对之策是扩大本区域的经济总量,尤其是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尤其是支柱产业发展,增加对地方税收的贡献度。

  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孙杨认为,金融企业应提早做好增值税开票量激增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