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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洪:研究和推进保险监管顶层设计

发稿时间:2012-07-19 00:00:00  

  加强顶层设计,是针对新形势下深化改革提出的,同时对其他事业改革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对于保险监管体系建设来说,只有研究和推进顶层设计,才能适应保险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要求,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现代保险监管体系。

  保险监管顶层设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我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已有30多年,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也有10多年。随着经济社会及保险业的发展,保险监管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显现。一方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保险监管全方位改革发展需要顶层设计;依靠基层实践推动改革发展在不少方面出现边际效用递减,保险行业发展壮大和建设保险强国需要顶层设计。另一方面,保险监管实行垂直管理与顶层设计自上至下的特征十分吻合,为顶层设计提供了机制基础;保险监管10多年来积极探索形成的经验,为顶层设计提供了实践基础。此外,目前国际保险监管尚未形成统一成熟的规则,为我国保险监管顶层设计、提高我国保险监管国际地位提供了难得机遇。

  保险监管顶层设计的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从我国国情和保险监管实际出发,保险监管顶层设计的指导方针应当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方针政策和保监会党委“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决策部署,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导向,坚持市场取向改革,尊重保险市场规律,树立为民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边界,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开拓科学监管之路,促进保险业科学发展。保险监管顶层设计的基本原则应当是:注重科学性,掌握实际情况,把握客观规律;注重系统性,抓住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统筹兼顾;注重规范性,健全制度规则,推进监管的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注重前瞻性,增强对经济社会及保险监管发展的预见性;注重可操作性,制订务实路线图,加强顶层与基层沟通。顶层设计应坚持自上而下的系统谋划与自下而上的实践探索相结合,坚持我国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经验与保险业实际相结合,坚持借鉴国际金融保险监管经验与立足我国保险监管实际相结合。

  保险监管顶层设计的主要内容。保险监管顶层设计,应着眼于建立目标明确、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中国特色现代保险监管体系,从理念、机制、标准、手段、人才等层面提出总体思路。一是在监管职责定位上,从偏重维护行业利益向注重维护消费者权益转变。“为民服务”是保险监管的天职,消费者满意不满意是评价监管成效的核心标准。二是在监管运行机制上,从业务监管、功能监管交叉向“全流程系统监管”转变,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推动保险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产品创新,提高保险行业综合竞争力。三是在监管尺度标准上,从以审代管向宽进严管转变。对于机构,减少前置审批,简化流程,放宽区域性保险公司准入;对于人员,从资格准入向过程管理转变,建立全国联网的合规和信用查询平台;对于业务,改革预定利率管理方式,完善产品定价机制,推进条款通俗化,探索保险业务质量分级分类监管;对于资产,注重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规范保险集团公司并表管理,探索扩大保险资金投资国计民生项目;对于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落实市场退出政策。四是在监管方式方法上,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市场手段为主转变。加强消费者教育,掌握消费者的监管需求,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创新营销员管理,探索建立保险数据信息平台。加强保险市场逆周期监测、调控和监管,发挥再保险对原保险业务的调节作用。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合作监管,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保险监管改革和标准制定。五是在监管队伍建设上,从传统行政管理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转变。加强监管文化建设,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创建学习型监管机关。

  (作者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