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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发稿时间:2019-06-20 14:54:26   来源:中宏网  

  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通知要求,降低工业与信息化部门223-235MHz频段无线数据传输系统和5905-5925MHz频段车联网直连通信系统收费标准;对5905-5925MHz频段车联网直连通信系统频率占用费标准实行“头三年免收”的优惠政策;调整网络化运营的对地静止轨道Ku频段(12.2-12.75GHz/14-14.5GHz)高通量卫星系统业务频率的频率占用费收费方式;免收卫星业余业务频率占用费。

  在移民与出入境方面,通知指出,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

  此外,在知识产权方面,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免收变更费,其他收费项目,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据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