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与方向

发稿时间:2019-04-17 14:11:51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李文红

  核心阅读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从完善融资结构体系、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着力,促进调整优化金融体系结构,不断增强金融供给对金融需求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对国际国内金融形势的认识,正确把握金融本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找准金融服务重点,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丰富的内涵,对于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与重点领域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进一步调整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构建风险投资、银行信贷、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支持服务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动我国金融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着力于从完善融资结构体系、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促进调整优化金融体系结构,不断增强金融供给对金融需求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完善融资结构体系,促进发展股权融资,增加直接融资占比。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有效发挥其市场融资、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完善发行上市、交易和退市等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加强交易全程监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等。

  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机构体系。推动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区别定位、特色发展,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稳步发展民营银行和社区银行,增加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比重。推动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充分利用熟悉本地客户等优势,根据市场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差异化服务。

  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围绕实体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要求,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发专业化、个性化产品,尤其要健全科技金融服务功能,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优化业务流程,降低服务成本,不断增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获得性和便利程度。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包括增量改革,也包括存量调整。在金融资产方面,需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盘活信贷存量,为新增有效信贷投放腾出空间。在金融市场方面,有序处置信用债违约事件,逐步打破债券市场刚性兑付。在金融机构方面,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机构处置和破产制度,完善金融机构法治化市场化退出机制。通过金融资产、市场和机构的有序调整,形成优胜劣汰、正向激励的市场环境,促进解决经济金融领域存在的道德风险、预算软约束等问题,减少低效、无效资金供给,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提高监管有效性

  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解决经济金融领域内部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在金融改革方面,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好地发挥资金价格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关系,形成有效的决策、执行、制衡和激励约束机制等。在对外开放方面,加快落实金融业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抓紧研究推出新一轮开放措施,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我国金融服务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监管规则与国际接轨,强化监管标准和程序的公平透明;深度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不断提升国际话语权。

  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有效性。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形成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体系。坚持金融创新与风险管控并重、金融效率与金融稳定相平衡的原则,密切跟踪研究金融科技发展对金融业务模式、风险特征和金融稳定的影响,适时完善监管规则,改进监管方式,全面实施金融机构及金融业务持牌经营。保持监管规则的相对稳定,避免频繁调整监管松严尺度,影响市场主体形成稳定预期,并对依法合规经营的机构产生逆向激励。确保监管规则的逻辑一致性,防止监管套利。对于不同金融机构之间、同一机构内部具有相似业务本质和风险特征的金融活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适用内在逻辑和宽严程度一致的监管标准,防止机构为规避监管而进行“伪创新”,减少多层嵌套,缩短资金链条,消除资金空转,促进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金融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创造良好条件。包括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支付清算体系高效稳健运行,培育和规范发展征信、评级、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互促进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是整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将前期侧重于实体经济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金融领域进行深化拓展。金融领域与实体经济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实现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

  一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任务。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意味着增加金融供给的数量,更重要的是提高金融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按照市场化原则、合规审慎运作的金融机构的专业判断,引导资金进入经营稳健、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企业和行业,而不是投入低效、无效领域,以此实现资源合理高效利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这也是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体现。

  二是维护金融稳定本身也是对实体经济的重大支持。金融业具有内在的脆弱性和风险的外部性,历次金融危机发生后,实体经济都遭受了巨大损失,需要国家付出高昂的救助成本,并进一步拖累实体经济发展。金融业自身保持安全稳健运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是确保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三是实体经济部门自身深化改革有利于更好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金融稳定。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源头活水,金融是实体经济的“镜像反映”。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否有效推进,也取决于实体经济部门自身的改革。比如,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深化投融资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强化预算管理硬约束,抑制不计成本的投资和借贷冲动,减少不合理的融资需求等。当前,需高度关注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拖欠民营和小微企业应收账款问题。根据万得数据,截至2018年9月末,仅在A股上市的925家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就高达9786亿元,绝大部分周转天数在半年以上甚至超过1年。在微观层面,拖欠账款严重影响了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正常经营与合法权益,增加其不必要的融资需求和利息成本,人为抬高其杠杆水平,影响其财务稳健性;在市场层面,实质是将国有和大型企业的融资需求转移到民营和小微企业,进一步加剧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强化国有和大型企业的竞争优势;在宏观层面,则人为增加整个体系的宏观杠杆率,并成为我国金融增加值占GDP比重较高的重要原因。建议在加快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的同时,借鉴国际经验,尽快通过立法限制应收账款期限、明确付款条件、规定惩罚措施,为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是优化政策组合搭配,有效引导市场预期,更好实现政策目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微观审慎监管政策等具有不同的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加强政策统筹协调不仅意味着各类政策同时、同向发力,也要求政策之间相互配合补位,缓解其他政策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后,美国等发达经济体为了促进经济复苏,实施了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但与此同时,不仅没有放松金融监管,反而大幅提高了监管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宽松货币政策可能带来的资产泡沫和信贷过度增长问题。因此,加强政策协调,需要优化政策组合、做好政策搭配,不同政策可有动有静,有松有紧,既形成政策合力,也防止共振,从而避免出现“一放就乱、一收就死”。同时,还需及时、充分向市场传递政策意图,有效引导市场预期,使政策实施起到事半功倍作用,防止出现超调,更好实现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