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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的改革步伐可迈大些

发稿时间:2012-03-29 00:00:00  

  呼吁多年之后,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正式破冰。3月28日的国务院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

  温州民营经济占全市国民经济比重达到81.6%,民营企业(工商户)数量占企业总数99.5%、工业产值占95.5%、上交税收占80%、外贸出口额占95%、从业人员占93%。这样一个最适合民间金融发展的地方,一直“瘸着”一条腿,只有中小企业的发展,而没有令人称道的金融业成长。长期游走于灰色地带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从2011年下半年起,更是遭遇到了一场生存危机。

  根据温州金融生态形势,管理层提出了全面深化民间金融改革的目标,并部署了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以此为标志,中国的民间金融即将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有鉴于此,理清此次改革的逻辑脉络就尤显重要。

  一是将民间金融纳入金融体系的大框架中。一方面,使符合条件的民间金融活动从地下走到地上,使其阳光化,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放开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管制,可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股权基金、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

  二是为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制度安排。积极改善小企业的生态环境,为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征信体系等制度保障,为小企业融资铺建包括信贷支持、股权投资和债券融资以及股票融资在内的条条大道。

  三是协调好民间金融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探索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根据2011年7月发布的《浙江省小企业经营与融资困境调研报告》,通过亲友和民间借贷作为主要融资渠道的小企业分别占29%和21%,通过银行融资的占15%,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和农信社的分别占7%和6%,另外22%的小企业未与以上金融机构或个人发生过借贷行为。由此可见,温州金融改革的市场空间巨大。

  随着小企业发展,其金融需求日益多元化,由单一的融资需求,向现金管理、财务顾问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转变。金融机构面对市场竞争,愈来愈期望打破单一的服务方式,提供全方位、一揽子业务服务。反映在金融经营层面上,各类民营金融机构扩大经营边界、寻求经营转型的步伐将更大迈进,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在业务层面和股权结构将交互渗透,以体现出利益的最大化诉求。随着跨行业民营金融集团的建立,金融机构之间以及与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逐步增多。在分业监管框架下,各监管主体如何协调配合,既建立业务、产品创新协调机制,又遏止不正当关联交易引发的风险传递,避免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也是一大挑战。

  此外,利率市场化试点未列方案中,有些遗憾。将民间金融纳入监管体系,其经营是否受制于利率上限要求,还是疑问。尽管利率上限以保护消费者为初衷,但它通常会阻碍微型机构的发展。利率市场化可以发挥市场资金的配置作用,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资金的体外循环,还可以通过价格杠杆调节盲目的扩张冲动,以改善金融机构体质,全面提升民间金融机构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从此角度而言,温州金融改革的步伐可以再迈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