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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

发稿时间:2017-12-08 11:37:59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张承惠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金融领域尚处在风险易发高发期,在国内外多重因素压力下,风险点多面广,呈现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传染性、危害性特点,结构失衡问题突出,违法违规现象丛生,潜在风险和隐患正在积累,脆弱性、波动性明显上升。

  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要由被动的堵风险方式转向更加主动的寻找漏洞,加强预防性措施;加快推进改革,有序释放局部风险;进一步加强监管部门的沟通和政策协调性;治理金融风险须注重改善金融外部环境,完善金融基础设施;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必须和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结合起来。

  当前中国金融风险具有多样性、复杂化的特点

  我国的金融风险,既有金融市场风险,也有金融行业风险;既有微观主体风险,也有宏观金融风险;既有国际因素导致的风险,也有国内因素导致的风险;既有单个金融行业的风险,也有跨业交叉风险;既有短期风险,也有中长期风险。呈现出金融风险来源多样化、表现多样性、风险传导迅速和复杂化、涉及主体多和交易链条长导致风险隐蔽等特点。在现有分业监管、机构监管的模式之下,监管部门很难及时发现和尽早处置风险。

  造成上述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转向中高速增长,过去高速增长所掩盖的结构性矛盾和风险隐患“水落石出”。根据国际经验,在经济转型时期,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进入中等收入发展阶段之后,拉动经济增长的要素和经济结构发生重大改变,经济增速放缓,过去一些潜在的风险很容易显性化,一旦处理不好就会酿成危机。从中国情况看,自2010年进入中高收入发展阶段之后,经济增长率下行,实体经济结构性供需失衡加重,一些行业出现产能过剩和投资效率下降,导致债务率上升。加上国际经济逐步复苏,主要经济体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采取的特别经济政策正面临重大调整,使得国际资本流动加快。这些外部因素通过各种渠道向金融体系传导,使得金融风险积聚。

  另一方面,从金融体系内部来看,金融市场的交易制度不够完备,市场体系不够完善,市场主体的公司治理存在缺陷,缺少市场约束和金融监管效率不高等,造成金融发展过快并越来越与实体经济的需求相背离。这些内生缺陷,既产生了金融风险,也在某种程度上放大了金融风险。

  当前我国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

  总体上看,当前我国金融风险是可控的,表现在经过近40年改革开放之后,我国金融机构实力不断壮大,绝大多数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等监管指标符合要求,金融监管能力也在不断完善。尽管如此,当前我国金融体系仍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金融体系整体脆弱性加大。导致金融体系脆弱性的外部因素主要是利率市场化和竞争加剧导致银行净息差减少,盈利能力降低;实体经济效益下滑影响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国家隐性担保导致金融资产被集中配置于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国有企业等领域。特别是实体经济杠杆率快速增加,不仅加大了经济的脆弱性,也使金融体系的稳健程度下降。而金融机构过于追求短期收益、风控机制欠缺现象比较普遍,加大了经营活动风险。例如,近年来中小银行借同业业务逆势快速扩张,累积了大量的流动性风险。再如,一些新设保险公司采取激进的业务拓展策略,吸收高成本短期资金,投资于流动性较差的基础设施、房地产、信托等,形成严重期限错配和利率倒挂。

  二是金融市场波动性加大。一方面,资金脱实向虚、“热了金融、冷了实体”的问题突出。狭义货币供应量增速居高不下,大量现金和活期存款伺机而动,在房地产、股市、债市轮番进出,既加大了市场泡沫,又容易造成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在金融机构普遍通过加杠杆方式获取目标收益率的情形下,过快去杠杆很容易对金融市场形成冲击。近年来企业债券市场高速发展,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有相当数量债券面临违约风险。一旦市场形成抛售压力,风险很容易从信用债市场传递到地方政府债市场,进而影响高信用等级的金融债、国债市场,从而给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带来巨大冲击。

  三是影子银行规模快速增长。这会带来三个方面的金融风险:首先是流动性风险。由于影子银行的期限严重错配,加上高杠杆的投资组合和刚性兑付,使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挤兑风险上升。其次是偿付能力风险。由于影子银行业务没有纳入资本金监管范畴,使得很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被高估,将难以承受贷款损失和突发事件带来的冲击。再次是影子银行业务的隐蔽性使得风险难以被测量和管理,容易导致风险跨市场、跨区域、跨行业传递。特别是非持牌金融机构大量介入金融业务,加大了金融失序和社会稳定风险。

  四是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我国的外汇资产主要以外汇储备形式持有,一旦出现大规模跨境资金流动,将冲击我国货币供应,带来额外的流动性风险。同时也将影响金融市场,导致金融资产价格下跌,持有资产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恶化。

  金融风险防范和治理的重点

  针对复杂的金融风险局面,要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目的,把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作为核心目标,把深化金融改革作为根本动力,进一步筑牢市场准入、早期干预和处置退出三道防线,把好风险防控的一道关,健全金融风险责任担当机制,切实保障金融市场稳健运行。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应抓好以下重点。

  第一,防范金融风险要由被动的堵风险方式转向更加主动的寻找漏洞,加强预防性措施。为此,需要加强金融机构股东和高管的资质管理,提高尽职要求和违法违规处置力度。加强对金融交易环节的信息披露要求,特别是底层资产的情况,金融机构自身应有清晰的认识。引导金融机构查找风险漏洞,加强对杠杆系数的控制。统一“大资管”标准,加强对信托产品和金融机构表外业务的规范力度。由于经济和金融领域各类风险往往都会以流动性危机的形式表现,需要密切监控各类市场和各类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情况,做好应急准备。

  第二,加快推进改革,有序释放局部风险。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前提下,适度提高金融风险容忍度,用小震释放经济系统内在的风险应力。为此,一是树立各负其责、尽职免责的理念,避免出现因风险责任分担不合理而导致规避责任的不作为现象。二是逐步打破债券市场和理财市场的刚性兑付预期,提升市场经营主体和个人的风险意识,使其更加关注金融产品发行主体的信用度,用市场机制强化对发行主体的行为约束。三是加快建立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行政管理与金融市场约束结合起来才能有效控制风险,退出机制是金融市场效率的重要制度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加快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加快推进制度建设。四是建立损失隔离机制,加快剥离银行体系不良资产,加快企业破产和资产重组进程,以阻断风险的蔓延传递。五是尽快建立健全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开担保链条,避免因担保责任追索造成企业连环影响。

  第三,进一步加强监管部门的沟通和政策协调性。比金融监管部门调整更重要、更紧迫的是金融监管信息的共享。尤其是跨市场的动态风险监控,更需要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也需要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与地方政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是一项新中国成立以来未曾有过的重大举措。金融稳定委员会的成立,对于统筹金融改革发展和监管,统筹协调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统一资产管理标准,建立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都有着重要作用。明确地方政府与中央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强化监管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地方政府则要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

  第四,治理金融风险须注重改善金融外部环境,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为此,一是加快推进国企改革,改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下决心解决“僵尸企业”的处置问题。二是建立起地方政府的债务约束机制,完善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表,强化地方官员的债务责任,严控地方债务增量。三是提升金融信息收集效率,促使现有征信系统提高覆盖面和使用者范围,建立分层次、多维度的征信数据库,并提高对征信数据的再加工水平。同时要完善资产登记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租赁物、信贷资产、非标金融资产等的登记和公示系统。四是加快金融法律建设,改进立法方式,提升修法频率,尽快填补相关法律空白,提高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必须和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改革,消除产生金融风险的制度性、体制性、政策性因素,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全面提升中国金融体系的风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