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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壮大的定位与路径

发稿时间:2017-11-29 16:07:11   来源:中国改革网   作者:邵念荣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地方金融控股公司是地方政府金融服务与资本运营、科技产业、城市更新发展融合互促的平台,是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载体。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对于发挥国有金融资产规模集聚效应、提高区域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功不可没。如何做大做强本地金融控股公司,对于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增强实体经济发展能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 厘清属性和定位,明确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的职责使命与担当,厚植发展壮大的实力基础。

  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天然具有国有企业的基因,具有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属性。其诞生和存在的理由,内在包含着秉承出资人的使命,要实现地方政府对公司设立的定位和要求。从产品(服务)属性看,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的主业是金融和类金融,既不同于制造行业,又不同于一般性的服务行业。广东省国资委率先提出了将省属国企划分为“准公共类、竞争类、金控类”三类。如果以商业类和公益类划分,“金控类”应当接近于商业二类,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金融主业特征。

  据相关统计,全国有90多家地级市政府(本文以地级市为研究范围)成立了金融控股公司,约占30%。按省级区域分,主要集中在经济实力较强的省份,如江苏、山东两省实现了金融控股公司地级市全覆盖。按股权结构分,国有独资占63.33%、国有全资占31.11%。而具有标杆意义的金融控股企业,都是母公司实现国有独资或全资,而在子公司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可见,基于企业属性,股权结构的设计至关重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方向是毋庸置疑的,但具体到实操层面一定要结合企业的分类,要明确“谁来混”、“与谁混”和“混到什么程度”,否则,很容易“混”入僵局,陷入一厢情愿的尴尬境地。

  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有出资新设、重组合并和变更存续三类。其中,出资新设的接近50%,且为近年来的多数选择。就出资规模而言,90多家公司的平均注册资本为21.43亿元,典型标杆企业珠海金控的注册资本达68亿元。为什么要强调出资规模?因为,金融行业的门槛是高的,不谈大牌照,就是参控一般类金融企业,都会触发“权益性投资不超过净资产50%”等条款的刚性约束。“”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没有一定规模的资产规模和资源整合能力,地方金融控股公司想做大做强是寸步难行的。

  二、争取金融牌照资源,抓大不放小。发挥规模效益和协同效应,在业务扩张上“一手抓整合,一手抓拓展”。

  牌照资源是金融控股公司的核心资源和生命线。没有牌照资源的金融控股企业,与一般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并无本质上的差异。然而,牌照资源,特别金融大牌照资源是行业稀缺资源。金融大牌照是指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公募基金等六类,其他小牌照包括担保、租赁、保理、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典当、第三方支付、不良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等九类。据统计,国内现有绝大部分大牌照都掌握在央企、大型民企、上市公司和省级金融控股集团手中。大牌照当然要争取,但可遇不可求。对于地市级金融控股公司,关键是布局小牌照资源,以形成链式整合和业务协同。统计数据表明,在地市级金融控股公司中,80%企业参与了一般私募基金,70%企业参与了担保,50%企业参与了股权投资业务,而租赁、小额贷款、典当参与企业分别占了36.67%、25.56%、20%。

  在市域范围内,金融类金融资源整合的必要性是无可争议的。应优先考虑重组合并的方式,能划拨的直接划拨,能用资产或股权注入的可以换取股权。至于现金注资再收购系统内资产和股权,等于“左口袋挪到右口袋”,会直接影响金融控股公司的开拓和发展能力。没有现有的资源整合,就很难有后续的快速发展。没有资源协同和专业化打理,就没有新平台的做大做强。当然,自我发展永远是第一位的。没有业务拓展(姑且不区分是否纯粹市场化业务),就没有企业的成长和未来。在整合和开拓的过程中,可以先整合、后开拓,也可以边整合、边开拓,但决不能只整合、不开拓。

  三、 立足本土,夯实主业,服务实体经济,在投资领域和具体的项目选择上,谋定而动,有所为,有所不为。

  2017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位一体”作出重大部署。地方金融控股公司作为规范发展地方金融产业,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载体和重要手段,要“回归本源”:利用金融手段扶持实体经济,开辟新的经济成长点,加强金融科技产业融合,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发展,整合国资系统金融资源,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的投资拓展,首先要立足于本土,逐步扩张。资本是逐利的,是没有地域边界的,项目投资的关键是专业判断和科学决策。但是,所有走出去的前提,都是先做好自己。将有限的投资能力率先聚焦于本土企业,不仅体现自身的使命要求,也有利于尽职调查和沟通协作。

  从出资人的角度看,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任务是引进外部资金、集聚社会资金支持本地企业发展、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其实现形式主要是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起设立引导基金、开展金融类金融服务等等。因此,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的主业范围主要包括金融类金融业务、政策性普惠性金融业务、基金集群业务、不良资产管理业务、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和并购重组证券化业务等模块。根据wind行业数据统计,2016年,在沪深A股和新三板企业的金融行业领域中,信托、银行、保险三类大牌照企业ROE平均为21.81%、14.16%、11.23%,6家金融控股公司的平均ROE则为7.89%。没有大牌照业务,不开展股权投资和证券化业务,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很难做大做强。但是,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和并购重组业务又是挑战性和竞争性较强的业务,需要在行业、产业和企业的具体选择甄别上下足功夫。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正确选择的前提通常是懂得如何放弃。

  此外,综观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的“来世今生”,人才问题仍然是一个较为突出和普遍的问题。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如何构建符合金融类金融行业特点、兼具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性的人才机制和激励机制,培育创新创业担当进取的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是值得地方政府、出资人代表、企业决策者和经营者共同面对和深入探讨的又一项重要课题。(作者系中山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博士、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