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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

发稿时间:2017-04-27 11:19: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及各地税务机关聚焦目标,扭住关键,狠抓落实,一批标志性改革任务有序推出,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体制机制性改革进展顺利。

  截至2017年一季度,税务总局累计出台具体配套改革和政策文件124个,涵盖《方案》部署的六个方面改革任务,《方案》落实工作总体进度接近80%。

  当前,税收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深水行舟,一篙不可松劲。税收改革“硬骨头”怎么啃,具体措施怎么抓,改革经验怎么集成,至关重要。

  对此,税务总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改革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牢牢把改革责任抓在手、扛在肩,矢志不渝抓谋划、抓推进、抓落实,蹄疾步稳推动改革向纵深挺进。

  统筹谋划定思路 引导税收改革向纵深推进

  运用系统思维进行统筹谋划是推动改革深化、实现阶段性目标的科学方法,也是税收改革一路走来始终坚持的基本经验。

  布好改革棋局——

  为切实谋划好税收改革思路,布好税收改革棋局。2017年以来,税务总局先后召开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研究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1次、32次、33次、34次会议部署的改革任务,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梯次推进。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表示,2017年深化税收改革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集成创新的方略,确保“2017年年底前把各项改革举措做实”;具体来讲:“稳”在完善提升,对2016年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系统梳理,持续深化升级;“进”在攻坚突破,集中精力攻下优化组织体系、转变征管方式等重点难点改革任务;“新”在注重集成,树立集成理念,融汇改革要素,集成改革经验,驱动整体改革提质增效。

  抓好任务部署——

  近期,税务总局下发文件,对2017年税收改革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税务机关按照全部96项改革任务进行系统梳理,对已经完成和需要持续推进的改革事项,制定继续完善深化的具体措施;对需要今年完成的20项改革事项,逐一确定时间,列出工作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吹响了税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号角。

  税务总局有序制发改革文件、推出改革措施。今年以来共制发改革文件11个,使累计出台的改革文件达到124个,并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做好工作对接——

  各地税务部门按照税务总局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年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措施,改革工作有序启动、纵深推进。

  湖南省国税局制定《<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逐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并与绩效管理5.0版相融合,按表计时、到点验收。

  陕西省地税局对80项具体改革措施逐项梳理,按照已完成项目、部分完成项目、未完成项目分类管理,对表查找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措施、责任和时间,一并纳入2017年改革任务完善推进。

  甘肃省天水市国税局全面承接甘肃省国税局部署的改革任务,对29项工作措施逐一细化,形成75个工作节点,以《方案》落实四项制度机制为保障,推动改革措施落实。

  精耕细作抓重点 让税收改革成果更实惠、影响更深远

  纵深推进改革,必须持续集中抓好影响较大、关联性较强、能使纳税人获得感增加较多的改革举措,落一子而满盘活,牵一发而动全身,以点带面,牵动其他改革一并推进。

  全面聚焦税制改革——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了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的六个方面减税措施。大力度减税,如何让企业更“有感”,是继续深化税制改革的重要着力点。

  年初以来,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税收“大宣传”等活动。

  各地税务部门围绕“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主题,积极走访本地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尤其是工商、企业界代表委员,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征求意见建议;广泛召开税企座谈会,问需、问策、问难,持续改进政策落实措施,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因企施策辅导企业精准掌握政策规定,积极适应新税制,尽享改革红利。

  4月12日至14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第四届增值税全球论坛在法国巴黎举行,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应邀出席并代表中国税务部门作唯一主旨发言,介绍中国推行营改增的做法和经验。与会各国税务部门代表认为,营改增试点的成功实施展示了中国深化经济改革的战略力、执行力,不仅对中国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而且有利于为全球经济增长注入活力,是近年来国际税制改革的一个成功典范。

  4月20日,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再出台10条征管和服务新措施,从明确政策口径、简化征管流程等方面对试点纳税人的需求进行“优化”,以减低纳税人负担和成本。如,对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允许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进一步减轻建筑企业税收负担。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由住宿业和鉴证咨询业扩大至建筑业。等等。

  持续推进便民办税——

  便利化办税改革是一项基础性工作,难在坚持、贵在坚持,成效也来自坚持。自2014年以来,税务总局坚持一年一主题、连续四年部署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2017年,以“提升·创响”为主题的便民办税春风如约而至。一季度,税务总局共推出46项便民办税措施。与此同时,各地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出2064项便民办税具体措施,形成了“春风送暖花千树、便民办税惠万家”的良好氛围。

  广西区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深化纳税服务平台,联合创建3个国家级、15个自治区级合作示范区,共建大厅59个,共驻政务中心62个,在柳州、钦州等多地成功推行“一窗通办”,使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宁夏区国税局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与地税部门联合打造“网上服务平台”,拓宽办税渠道,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给纳税人带来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办税体验。

  西藏区国税局在电信行业成功上线和开具电子普通发票,并依照纳税人自愿的原则,逐渐在开票量较大的电商、快递、公用等行业中扩大推行,切实方便藏区人民。

  四川省广安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农村信用社推出“蜀信·银税卡”,通过自助终端24小时服务,实现税收业务和银行业务一卡通办。

  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

  2016年5月,作为G20杭州峰会的重要配套活动,税务总局成功承办了第十届税收征管论坛(FTA)大会,展现了中国税务部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等方面的成果,被参会各方誉为“FTA最成功的一次大会”。

  2017年3月31日,在税务总局和全国工商联召开的“深化税收改革、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上,王军局长透露,国家税务总局已对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95个我国主要投资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全面开展国别税收信息研究,目前已发布俄罗斯等19份国别投资税收指南,方便“走出去”企业了解投资地所在国的税收政策,防范税收风险。今年,国家税务总局还将与包括“一带一路”国家在内的8个国家开展税收协定谈判,发布40份左右的“一带一路”重点国家投资税收指南,并推进对“走出去”重点国家和国际组织派驻税务官员,承担开展国际税收协作、涉税争端解决、涉税信息收集、提供涉税服务等任务,全力为广大“走出去”企业服务。

  税务总局已建成了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形成立足长三角、服务长江经济带、面向“一带一路”和世界的国际化纳税服务品牌,并建成“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在上海开通中国国际税收服务热线,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

  与此同时,各地税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发挥各自优势,找准结合点,主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和自贸区等建设。

  山东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推出“10项战略措施”,开展税收宣传、走访、政策研究、12366服务、税收协定、境外投资分析、防范税收风险、搭建税收服务平台、组建服务团队、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联合做好税收服务,助力“走出去”企业做大做强。

  河北省国税局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成立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及时跟进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务,主动为产业转移项目做好涉税服务,并联合审计有关企业、打击虚开虚抵违法行为,规范税收秩序。中央决定并宣布设立河北雄安新区后,按照税务总局及河北省国税局的工作部署,保定市雄县、容城县、安新县国税局召开联席会议,提前商议服务京津迁入企业的具体措施,积极为新区建设贡献力量。

  福建省国税局按照税务总局“办税一网通10+10”的部署,推出了一系列自贸区创新措施,“税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一照一码”等2项创新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出口退税无纸化”“国税地税部门协同开展重点税源直报”“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3项创新成果在全省范围推广。

  注重集成强动力 驱动税收改革提质增效

  集成发展是增强改革系统性、协同性和有效性的内在要求,以集成的理念、方法和成果推动改革提质增效,就一定能让创新创造的活力不断迸发,激发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

  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布了综合治税工作领导机构日常工作制度、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综合治税涉税信息管理办法等三项工作制度推进综合治税。自2016年首批综合治税信息整合工作在财政、工商、国税、地税、公安、人社、国土、环保、住建等九部门启动以来,利用国土、财政、工商等部门提供的信息,排查疑点纳税人3192户,补缴税款5.25亿元。

  广东省国税局对近年来的改革成果进行全面梳理集成,将零散的经验系统化、成熟的做法制度化,充分发挥集成创新的乘数效应。比如,结合本省税源管理实际和经验出台了《税源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实现税务总局各项工作规范在税源基础管理环节的无缝衔接和有效落地;以用户思维进一步深化融合业务与技术,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使管理和服务资源的使用效益最大化;将税收执法风险防御系统、巡视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粤税清风廉政网等集成到党建信息系统中,打造“大党建”工作格局。

  安徽省国税局在推进“互联网+税务”中,建设税务专网私有云、互联网公有云,将各类硬件资源整合为有弹性、能共享的虚拟资源池,有效降低运行成本;运用大数据技术,整合相关数据,集中建设大数据采集和存储平台,建立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平台,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推进移动办税APP基础平台、“六能型”12366网上纳税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建设,构建多元化综合纳税服务体系。

  江苏省国税局坚持深化改革、集成发展,实现“50个到位”和“10个只减不增”,初步构建了征管质量持续优化、管理效率持续提升、纳税人真心拥护、党委政府满意、国税干部倾情投入、社会各界普遍赞誉的现代税收管理新格局。

  税务总局将于5月份,在全国税务系统选树一批《方案》落实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适时召开经验交流推进会,集成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安排,发挥示范引领和制度推动作用。

  严督实察抓落实 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改革争在朝夕,落实难在方寸。随着改革纵深推进,任务将越来越重,难度会越来越大,考验着各级税务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执行能力和工作作风。

  近日,税务总局党组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亲力亲为、敢于担当、统筹安排、落地见效等要求,深入查找各自在推进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持续抓好改进。

  4月22日,税务总局组织8个督导组分赴北京、江苏等8个省份就《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督察,从已制发的文件中精选出62个改革文件作为督察重点,涵盖7个方面主要内容。

  税务总局《方案》督导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把改革账本点清楚、把抓改革的做法弄清楚、把改革的成效理清楚、把改革的问题搞清楚“四个清楚”的标准,既督认识更察责任,既督任务更察落实,既督进度更察成效,使税收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纳税人所向,进一步破解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提高广大纳税人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