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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把握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稿时间:2019-09-11 14:30:33   来源:《经济学动态》2019年第8期   作者:高培勇

  在当前中国的经济生活中,高质量发展被赋予了多方面的意义。从经济发展阶段的认定到经济发展目标的确定,从经济重点工作的部署到项目绩效评价、干部政绩考核,从宏观经济政策的配置到宏观调控的实施,都离不开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都需植根于高质量发展的语境,也都需立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平台。可以说,高质量发展既深刻揭示了中国经济运行的基本底色,又集中概括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系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总纲”。抓住了高质量发展,就牵住了中国经济的“牛鼻子”。

  一、从新时代到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

  (一)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是高质量发展的逻辑起点

  高质量发展的意义如此重要和凸显,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直接相关。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主题,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一个基本标志,就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在由多种矛盾和问题所构成的事物发展过程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决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在每一矛盾的两个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它的性质决定或影响着矛盾另一方面的性质。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便可以通过“牵牛鼻子”而统筹事业发展全局,取得迎刃而解之效。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必须找准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①,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这一重大历史性变化,不仅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而且对发展全局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与以往有所不同,新时代人民的需要,不仅层次提升了——对于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范围拓展了——在领域和重心上超出了物质文化范畴而延伸至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与以往有所不同,新时代制约满足人民需要的主要因素,不仅已由社会生产能力转化为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而且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涵盖了涉及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几乎所有领域、所有方面。

  认识到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已经转变为美好生活需要,并且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已经取代落后的社会生产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便在找准了社会主要矛盾的同时,指明了解决当代中国发展主要问题的根本着力点。

  为此,准确地理解“美好生活”和“不平衡不充分”两个关键词非常重要。美好生活需要与物质文化需要虽都着眼于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但后者立足的是物质短缺的客观实际,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是“有没有”“有多少”。前者则立足的是总体上实现小康的现实背景,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是“好不好”“优不优”。两者所表述的,显然不是一个发展阶段的问题。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与落后的社会生产虽均为满足人民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但后者围绕解决“有没有”“有多少”问题而聚焦经济的“体量和速度”,追求的是“体量优势”和“速度优势”。前者则围绕解决“好不好”“优不优”问题而聚焦“质量和效益”,追求的是“质量优势”和“效益优势”。两者所表述的,显然也不属于一个发展阶段的问题。

  所以,由物质文化需要转向美好生活需要、由落后的社会生产转向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一发生在社会主要矛盾层面上的重大变化,实质上揭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也构成了中国经济迈上高质量发展道路的逻辑起点。

  (二)经济发展阶段变化是高质量发展的逻辑基础

  进一步说,从关注并着力解决“有没有”“有多少”转变为关注并着力解决“好不好”“优不优”,从聚焦并追求“体量优势”和“速度优势”转变为聚焦并追求“质量优势”和“效益优势”,围绕中国经济发展进程而呈现的一系列阶段性变化,对新时代经济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以往,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并且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落后的社会生产这一客观现实,经济工作自然要围着GDP的规模和速度转,通过做大经济“总量”和提高经济“增速”,来扭转供不应求、短缺经济的状况。进入新时代,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且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一客观现实,经济工作的着重点和着力点自然要从“总量”和“增速”转换到“质量”和“效益”上,从专注于物质产品和文化产品供给扩展到包括物质产品、文化产品以及制度产品、政策产品在内的几乎所有产品供给。

  这意味着,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经济发展阶段也在变化。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在新时代的中国,质量和效益替代GDP规模和增速而成为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和优先目标,实则是一个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对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认识一直在不断深化。从做出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重要判断,到全面分析中国经济发展的趋势性变化并将其进一步高度概括为“经济发展新常态”,其基本指向就在于说明中国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所发生的变化。不仅增长速度要从高速转向中高速,而且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不仅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而且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②。所有这些变化,都是中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呈现的现象,也都是中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功能更齐全、作用更完整、结构更合理、分工更优化的阶段演进的必经过程。

  正是基于如此重要而深刻的时代背景,也是为了从根本上改变以往靠“铺摊子”“上项目”的传统发展模式,聚焦于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破解我们面临的经济发展难题,党的十九大做出了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论断。

  (三)理论和实践逻辑高度一致

  这实际上告诉我们,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同经济发展阶段变化如同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两者均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基本标志。前者对应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系重大政治论断。后者则对应经济发展领域,系重大经济论断。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高质量发展,无疑抓住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这个关键点。紧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以着力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作为经济工作的重心和中心,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既是解决新时代中国发展主要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必然产物。

  一言以蔽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同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两者一脉相承,彼此贯通,相互依托,其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是高度一致的。高质量发展就是新时代经济工作的主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就是新时代经济工作的使命。

  更进一步说,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国,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就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高质量发展有着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内容

  高质量发展不是标签,而是有着一系列实实在在内容的科学范畴。推动高质量发展亦不是口号,而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精细活儿。因而,在厘清高质量发展与高速增长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全面而准确地把握好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内涵,自觉与其对标、对表,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

  (一)高质量发展阶段所追求的发展目标,是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发展目标事关经济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也可以说是经济工作的靶心,直接决定着经济发展的方向。

  与高速增长阶段相对单纯、主要是吃饱穿暖之类的物质文化需要有所不同,在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物质条件极大改善,人民需要的内涵大大扩展,结构也在悄然变化。不仅期盼吃好穿美,而且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生活环境,期盼孩子们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③。更为重要的是,随着人民对数量型的更多增长转向对质量的更高追求,越来越多的人的生活重心从物质转向精神,从物质文化领域向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制度文明和生态文明在内的全面美好生活跃升和转变。

  适应于发展目标的变化,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工作的考核与评判,要以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矛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成效为重点:(1)不仅物质文化产品供给须升级换代,而且须着力于增加和优化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安全环境为代表的政策和制度产品供给,从而满足人民更高层次、更广范围的美好生活需要。(2)不仅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且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将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的责任,同时落实于市场和政府两个系统。(3)不仅要瞄准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持续发力,而且须在继续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实现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让人民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4)不仅要强调满足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而且要关注人民在生存和发展基础上的意志表达权和实现权④。

  从这个意义上讲,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就在于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不断逼近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展目标。

  (二)高质量发展阶段所秉持的发展理念,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作为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发展理念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发展理念是否对头,直接决定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

  与高速增长阶段简单以GDP增速论英雄的情形有所不同,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对于GDP增速的关注和追求,已经让位于坚持质量第一和效益优先。坚持质量第一,就是在经济运行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严格把好质量关,促进微观产品与服务质量以及宏观经济增长质量“双提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坚持效益优先,就是抓住经济运行中的生产要素高效配置这个关键,推动生产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实现各方面效益的最大化。

  进一步说,以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就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让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让协调成为持续健康发展的内生特点,让绿色成为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让开放成为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让共享成为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

  适应于发展理念的变化,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工作的考核和评判,还应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成效为重点:(1)质量和效益指标不仅要引入,而且要放在首位。从看GDP增速有多“快”转变为质量和效益有多“好”,让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成为整个经济评价体系的中心线索和核心内容。(2)将新发展理念作为指挥棒、红绿灯,不断矫正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和行为,真正做到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3)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并使之成为主导经济工作的基本力量,创建和完善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

  从这个意义上讲,高质量发展就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就在于以不断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及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的发展。

  (三)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是结构问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

  结构与总量、供给与需求是市场经济内在关系的两个基本方面,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不过,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矛盾的凸显状况不同,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不同,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也就有所不同。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有针对性地解决,以求“牵一发而动全身”功效,既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也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基本功和看家本领。

  在高速增长阶段,突出矛盾是物质短缺,唯有侧重于解决总量性问题和需求侧问题,通过需求牵引供给,增加经济总量。在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是或主要不是物质短缺,而是产能过剩。不是或主要不是需求不足,而是需求变了,供给的产品却没有变;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是或主要不是周期性和短期性因素的作用,而是越来越呈现为周期性变化和趋势性变化相叠加、短期性变化与长期性变化相交织。“既有周期性因素,但更多是结构性、体制性的”⑤。因而,从根本上说来,我国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是结构问题而非总量问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而非需求侧,“根源是重大结构性失衡”⑥导致的经济循环不畅。有针对性的解决供给体系不适应需求结构变化、经济难以实现良性循环的矛盾和问题,系高质量发展阶段最为关注的核心要素。

  适应于经济运行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变化,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工作的考核和评判,应当以改善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的成效为重点:(1)在关注短期性经济波动的同时,引入长期性结构因素,将“熨平”需求侧的短期波动与解决供给侧的长期结构性问题巧妙结合。(2)在关注供求总量平衡的同时,追求供给结构的优化,将诊断和医治表现在总量性失衡上的“急性病”与以产业结构失衡、区域发展失衡等一系列重大结构性失衡为代表的“慢性病”紧密对接。(3)把改善供给侧结构作为主攻方向,从生产端入手,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侧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⑦。

  从这个意义上讲,高质量发展就是以改善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就在于聚焦结构和供给侧问题持续发力,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

  (四)高质量发展阶段所贯穿的宏观经济政策主线,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面对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问题,我们选择实施的宏观经济政策,往往不是单一的。在由多条政策所构成的相互协调、互为依托的政策体系中,必有一条是主要线索,它的实施和运行决定或影响着其他或其他方面政策的存在和运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便是这样一条政策主线。

  这是由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所决定的。与高速增长阶段侧重以逆周期调节为特征的需求管理政策取向有所不同,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固然不可排除针对总需求和需求侧做相应调整的必要,但毕竟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转变为结构,矛盾的主要方面已经由需求侧转变为供给侧。鉴于主攻方向已经让位于结构性调整,主要战场已经让位于供给侧,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立足点自然要从需求侧转向供给侧,更加注重在供给侧发力;主要聚焦点自然要从供求总量平衡扩展至供求结构平衡,更加注重结构性调整,更加注重激发经济增长活力。这就决定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然要取代需求管理而成为宏观经济政策主线。这个时候,即便也有实施逆周期调节的必要,但其目的是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条件,终归属于辅助线索。相对于以优化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为核心目标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求管理并非平行政策线索⑧。换言之,高质量发展条件下的需求管理是配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是主角。

  适应于宏观经济政策主线的变化,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工作的检验和评估,也应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成效为重点。不仅要始终“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而且要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总要求,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要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推动更多产能过剩行业加快出清,降低全社会各类营商成本,加大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力度。(2)要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发挥企业和企业家主观能动性,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发展更多优质企业。(3)要提升产业链水平,注重利用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培育和发展新的产业集群。(4)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形成国内市场和生产主体、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从这个意义上讲,高质量发展就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就在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我国供给能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以及个性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要,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

  (五)高质量发展阶段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是深化改革行动

  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宏观调控,历来有政策调整和改革行动两种手段。基于不同的目标和环境而斟酌使用两种手段,可谓是保证宏观调控得当且有效的重要条件。

  与高速增长阶段主要依靠政策调整“对冲”周期性波动和供求总量失衡的操作有所不同,在高质量发展阶段,面对主要根源于体制机制性障碍的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和问题,固然不可排除以逆周期调节实现短期平衡的必要,但体制机制性的障碍只能用体制机制变革的办法来清除;相对于医治以结构失衡为代表的“慢性病”,经济下行和需求不足之类的“急性病”已退居次要位置,必须脱出政策性操作的局限而伸展至体制机制层面——主要依托于改革行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是在识别供给侧结构及其失衡的基础上,通过改革来改善总供给结构、提高总供给的能力和质量。

  这实际上警醒我们,作为一项匹配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工作主线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虽仍属宏观经济政策范畴,但绝不局限于政策层面。除此之外,还要包括制度变革,甚至更重要的是依靠改革推动。将政策调整与改革行动巧妙结合,注重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办法稳需求,“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⑨,才是高质量发展阶段实施宏观调控的必由之路。

  适应于宏观调控操作的这一变化,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工作的检验和评估,也应以为推动经济体制机制变革的成效为重点。比如:(1)要看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的成效,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到实处。(2)要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成效,让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落到实处。(3)要看营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成效,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及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落到实处。(4)要看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及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成效,让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发展落到实处,如此等等。

  从这个意义上讲,高质量发展就是主要依托于改革行动实施宏观调控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就在于以推进各种基础性改革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条件、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相关的内容还可列出一些,但相对而言,在高质量发展的清单上,上述的几条肯定是最重要的,也是互为关联、彼此依存的统一体。

  三、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告别“惯性思维”

  深入而细致地理解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全面而准确地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内涵,最终要落实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质性行动。在当前的中国,应当承认,这是一件充满挑战、绝非轻松的事情。

  回过头来仔细地审视一下这几年我们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所走出的基本轨迹,就会看到:

  (一)实践层面的“惯性思维”

  就实践操作而言,面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人们虽然主观上明白实现实践创新、转换思路和套路箭在弦上,也深知须调整和纠正不适应、不适合高质量发展的行为和处事方式,但当年所见证的经济发展历程和此后所沿袭的经济发展样板,均在很大程度上植根于高速增长的经济环境。对于围绕增速“快”而形成的那一套传统的粗放型做法,已经深入骨髓,可谓熟门熟路。对于围绕质量“好”所需要的新方法、新实践,则尚在探索之中,可谓大局初定。受此影响,风平浪静时,尚能有意识地讲究高质量发展,主动按照新思路、新套路指导经济发展实践,克服路径依赖。一遇风吹草动,便有可能“叶公好龙”,手忙脚乱,下意识地重操老思路、老套路,不由自主地跑回“惯性思维”老路。

  由于风平浪静和风吹草动均为常态,其结果,虽然做了不少工作,有时做得还很辛苦,但难免不得要领、疲于应付。因在新旧实践之间左右摇摆、飘忽不定而偏离高质量发展轨道,致使不对路子的举动时有发生,甚至重蹈高速增长覆辙,搞出一些事与愿违、南辕北辙的事情来。故而,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还需在不断学习、反复磨合之中,经历并完成一个从“有意识”到“下意识”的实践转变过程。

  (二)理论层面的“惯性思维”

  就理论思维而言,面对高质量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人们虽然主观上清楚实现理论创新、转换思维方式势在必行,也深知须在学术研究和政策咨询上与时俱进,但毕竟当年所经历的经济学训练和此后所沿用的经济分析方法,均在很大程度上源自以凯恩斯主义为代表的传统经济理论体系。对于围绕增速“快”而形成那一套传统的学理支撑和方法论支持,已经烂熟于心,可谓根深蒂固。对于围绕质量“好”所需要的全新的学理支撑和方法论支持,则尚在建构之中,可谓相对陌生。受此影响,走得平顺时,尚可有意识地做高质量发展的文章,主动按照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分析经济形势、建言经济政策。稍遇沟沟坎坎,便有可能意乱情迷,慌不择路,下意识地重操旧理念、旧思想、旧战略,不由自主地掉入“惯性思维”陷阱。

  由于行路平顺和遇有沟坎相互交替终系规律所在,其结果,虽然嘴上常喊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口号,内心深处却不免夹杂或涌动高速增长的思维。因在新旧理念之间、新旧思想之间、新旧战略之间左右摇摆、飘忽不定而偏离高质量发展轨道,致使误判形势、错开药方,甚至重蹈高速增长覆辙,操用老办法面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现象和情形一再发生、屡屡再现。故而,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也需在深入反思、仔细鉴别之中经历并完成一个从“有意识”到“下意识”的理论转变过程。

  (三)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告别“惯性思维”

  从“有意识”到“下意识”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告别“惯性思维”,这可能是一个极其痛苦且漫长的转变过程。但除此之外,我们别无选择,只有硬着头皮前行。

  为此,不断地警醒、反复地告诫自己,我们已经身处高质量发展阶段而非高速增长阶段,高质量发展阶段大不相同于高速增长阶段,实在是十分必要的。

  引申一步说,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目标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非物质文化需要,发展理念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而非以GDP规模和增速为中心,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是结构问题而非总量问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而非需求侧,宏观经济政策主线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非需求管理,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是深化改革而非政策调整,如此等等。要用匹配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理念、思想、战略以及话语体系,讨论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问题,决不能闹出类如“关公战秦琼”那样的笑话。

  更深一步讲,既然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契合经济发展规律之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客观必然,那么,为此而承受短期的痛苦、付出暂时的代价,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绝对是值得的。相反,因局部的、眼前的问题而左顾右盼甚或改弦易辙,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十分不可取的。所以,只要我们跳出短期变化、一时困难而瞩目于中国经济的长期大势和历史规律,便可以坚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循着既定的方向,久久为功,锲而不舍,驰而不息。

  总而言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告别“惯性思维”。不能身子进了高质量发展阶段,脑袋还停留于高速增长阶段。唯其如此,方可以避免出现一些似是而非的决策,才可能走好、走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

  注 释:

  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1-12页。

  ②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41页。

  ③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112页。

  ④高德步:《十九大后经济发展理念的新变化》,人民论坛网2018年2月9日,http://www.rmlt.com.cn/2018/0209/511203.shtml。

  ⑤《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光明日报》2019年4月20日,第1版。

  ⑥⑦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113,119页。

  ⑧高培勇:《经济稳中有变条件下保持宏观调控定力》,《求是》2019年第2期,第49页。

  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李克强作重要讲话》,新华网2018年12月21日,http://www.xinhuanet.com/2018-12/21/c_11238873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