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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重大水利工程

发稿时间:2014-10-15 00:00: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赵晶

       社会资本被获准进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张明伦透露。他表示,今后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中,将进一步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创新融资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在发改委14日举办的“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张明伦介绍了社会资本进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思路和方向。一是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合理选择BT、BOT和股权投资等合作模式。二是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有一定经营收益的重大水利工程,政府投资要给予优先支持,并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通过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和扶持。三是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利用工程供水发电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相对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四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项目合理盈利水平,增强吸引社会投资的能力,比如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应该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并根据供水成本变化和社会承受能力等适时进行调整。

  据了解,今明两年和“十三五”期间分步建设纳入规划的重大农业节水、重大引调水、重点水源、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大型灌区建设等方面共有172项重大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