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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体制改革要做好“回归”文章

发稿时间:2017-05-03 10:48:07   来源:中国改革网   作者:史海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保持经济增长速度、推动经济发展,根本还是要不断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现实中,看病就医就是人民群众反映较多、意见较大、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政府虽然为此想了很多办法,个别地方虽然有所突破,但“看病难、看病贵”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缓解。我们认为,推进医疗体制改革需要正本清源,协调好各方利益,让医疗回归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属性。

  医改是一个世界性难题,难就难在这项改革涉及多方利益的调整,关系千家万户。医改的利益攸关方主要是政府(医保)、医院(医务人员)、药厂药商和患者。医保希望少支出、支出平衡,医院希望增加收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药厂药商希望多卖药、卖贵药,患者希望看好病、少花钱。其中,患者是弱势的一方,基本上没有话语权,只不过不时通过极端的医闹表达诉求、反映呼声。其他三方在问题的解决上各执一词,各有各的苦衷、各有各的道理。对此,我们要全面地看、辩证地看,从中找出解决之道。

  政府作为医改的设计者、推动者,医保的筹资者、管理者,近几年在财政收入增速趋缓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医疗支出,除完善基本医保体系外,还加大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投入力度,应予以充分肯定。但是,其对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和经营自主权等方面管制太多,在药品集中统一采购上漏洞明显等问题,常为人所诟病。根本来看,还是有形之手越位错位,做了不少不应做也做不好的事情。推进医改,政府一定要回归到监管和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等职能定位上,不直接参与医院的人员招聘、经营管理等具体事物,而是做好政策的顶层设计,加强对药品、医疗耗材等的生产和流通,医院运行管理、医生医疗行为等的规范和监督,加大对医疗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医院既是医改的对象,也是改革的参与者、实施者,对医改成败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医务人员身处救死扶伤第一线,经常加班加点,工作非常辛苦,还为医闹所伤,但社会形象却不太好。分析其原因,一方面,医院发展有其自身规律,充分的人事和管理自主权非常必要,但把自身等同于一般企业来经营,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在推高医疗费用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另一方面,医务人员拥有较高的薪资水平既是通行规则,也能被广大群众所理解,但一味追求经济收入,不顾医德医风,甚至不惜触犯行规法纪,也被群众所不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包括医院(医务人员)都不愿看到的。推进医改,就是要让医院和医务人员回归到治病救人的天职上,通过高效的管理、高超的医疗服务水平和优良的医德医风,增加合理收入,提升社会形象。医疗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人,特别是要通过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引导医务人员树立起正确的价值取向,将更多精力放到提高对患者的服务方面,切实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药厂药商的形象也比较负面。一方面,缘于其在医疗产业市场中获利甚多,特别是一些不良药厂药商在流通环节中的勾兑,助推了医疗耗材和药价长期虚高不下;另一方面,药品和耗材的质量不高,技术含量高的新药供给不上、一些管用的廉价药不愿生产,致使不少药物和耗材依赖进口,不仅制约着医疗医药事业的发展,还影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企业追求利益是其天性,但对于非法收入就应该进行处理和打击。推进医改,就是要让药厂药商回归到卖好药好耗材、生产好药好耗材的轨道上来,通过过硬的技术、产品、服务占领市场,赢得口碑,获取收益,在做大做强企业的同时,促进我国医疗医药事业发展。

  此外,对于医闹等极端行为,医保资金拖欠医院报销款、医院拖欠药厂药商款等经济民事问题,都在法律可以作为的范围之内,政府不应过多干预,而是要回归到法律的轨道上,依法处置。如此,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法律的归法律,实现各就各位,医疗体制改革就有了成功的保证。

人物介绍

史海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任湖南省委改革办督察处处长。秉持“向学的人不坠其阅历实践之志,实践的人不失其向学求道之心”理念,在《读书》《红旗文稿》《湖南社会科学》《求索》等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在《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等报刊发表其他文章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