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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 激励广大干部新担当新作为

发稿时间:2018-07-02 14:40:46   来源:内蒙古日报   作者:段志强

  中央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大举措,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印发后,赤峰市委迅速开展了对意见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及时把中央部署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大力营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好中央意见精神,我们将突出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实干的鲜明导向,让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有舞台、受褒奖。坚持有为者有位,市委提拔重用的干部中优先选用实绩突出的干部,特别是结合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出台在脱贫攻坚工作一线推荐培养使用干部的办法,推开了“悬帽攻坚”做法,市里拿出5个处级岗位、市直党组(党委)拿出30个科级岗位,各个旗县区至少拿出10个科级岗位,专门用于提拔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干部。

  二是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着力破解能上不能下这个关键问题,市委针对作风不严不实、工作不尽职尽责、不适宜担当现职的领导干部,分别制定了谈话诫勉、离岗培训、组织调整等三个实施办法,畅通了“下”的渠道,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共处理了27名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同时出台考核“一个意见、四个办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进一步强化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三是完善容错纠错和工作保障机制,让广大干部轻装上阵、撸起袖子加油干。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制定出台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9种容错情形、实施容错的程序及适用范围等内容,同时加强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建立健全待遇激励保障体系,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保护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