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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纪委监委举办新闻发布会暨第九次开放日活动

发稿时间:2018-01-30 16:39:35
来源:淄博廉政在线

  1月30日,市纪委监委举办新闻发布会暨第九次开放日活动,通报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解读2018年重点工作。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村居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活动,并就各自关注的问题提问,市纪委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现场解答。




  (问题一)齐鲁晚报记者:刚才提到了监察委员会有关情况,能否具体介绍一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与纪委是什么关系?履行什么样的职责?

  市监察委员会委员陈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在北京、浙江、山西三省市试点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大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提出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我市从2017年11月中旬启动改革试点工作,截止到今年1月24日,市及8个区县监察委员会都已挂牌成立,开始运转,这也标志着我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监察委员会的定位是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其目的要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原来分散在政府监察局和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职能和力量整合起来,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其职责概括起来就是监督、调查、处置。在监督上,主要是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在调查上,主要是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在处置上,主要是对违法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为保证职责履行,改革试点赋予了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12项措施。

  至于监委与纪委的关系,改革试点明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综合部门、信访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执纪监督部门、审查调查部门等内设机构。我们深知,人民群众对纪委监委寄予厚望,市纪委监委将以改革为契机,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问题二)淄博日报记者:去年以来,市委已经开展了三轮巡察,请问巡察取得了哪些成果?今年巡察工作将如何开展?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齐成舸:2017年7月,市委巡察机构正式成立后,立即启动巡察工作,分别于去年的7月-9月、11月-12月、今年的1月-2月,组织开展了三轮巡察,共巡察27个市直部门单位、7个镇。经过巡察,发现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一些问题。市委第一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84个,移交问题线索67个,已经立案9起,其他线索正在按程序处理;第二轮巡察已初步移交问题线索27个,其他线索正在梳理中。通过巡察,不仅发现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个性突出问题,还发现了许多共性突出问题,比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基层党建方面问题、财经纪律方面问题、公务接待方面问题、旧村改造方面问题等。通过对问题的综合分析发现,机关部门相对规范,但下属单位、基层单位、村居管理相对较差、问题较多。问题出在下面,但根子在上面,主要原因就在于各区县、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归根到底还是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不够强。结合落实省委巡视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去年12月20日,市委召开了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面上存在问题集中统一整治。专项整治分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建章立制三个阶段。目前,各部门单位、各区县自查自纠已经结束,正在进行集中整改和建章立制。5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牵头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工作,各牵头部门组织了多种形式的检查抽查,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据初步统计,已完善规章制度323个,新建规章制度240个,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今年我们初步计划组织开展四轮巡察,巡察约60个单位。在聚焦政治巡察的基础上,把脱贫攻坚、新旧动能转换、“落实不力”等作为巡察重点,突出主题,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同时,继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履行好职责使命,更加精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问题三)淄博晚报记者:刚才通报中提到市级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能否进一步介绍有关情况?改革后的派驻机构将怎样发挥监督职能?

  市纪委组织部部长王立峰:市级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是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推进的。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派驻全覆盖实现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这项改革去年9月底省纪委作出统一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下,12月份即形成改革方案并迅速落实,市纪委保持原有8个综合派驻纪检组不变,新设立2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共监督市直部门单位91个;另外设立市纪委驻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5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实行一对一监督,从而形成“10+5”的模式,实现了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改革后,派驻机构的职责主要是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经市纪委批准可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参与有关案件调查,负责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和科级干部的案件调查,有权对驻在部门存在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问题提出问责建议等。为保障以上职责履行,还明确了有关监督权限,比如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会议、经批准后查阅复制有关资料、约谈驻在部门干部、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书面建议等,确保擦亮监督“探头”,发挥前哨作用。

  (问题四)鲁中晨报记者:近几年,我市纠治“四风”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但也有群众反映,现在去有关部门单位办事,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了,但是有时会遇到推诿扯皮、踢皮球、碰“软钉子”的情况,对此类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如何进行纠治?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孙亮:这类推诿扯皮、踢皮球行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体现。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该文列举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种具体表现,其中就包括“门好进、脸好看”,就是“事难办”问题。围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关于切实转变作风破解“落实不力”问题的意见》等一系列规定,查处了一批典型问题,一些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但从实际情况和群众感受来看,这类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专门就此作出部署,强调要抓住典型、坚决问责、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下一步,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力度,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重点内容,着力纠正一些单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同时严肃问责追究,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诫勉的诫勉,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该处分的处分,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

  (问题五)市广播电台记者:我们注意到,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多次提到有的部门单位存在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执行纪律不严的问题,对此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强化纪律建设?

  市纪委常委、宣传部长白念博:正如你所说的,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执行纪律不严,折射出这些部门单位纪律建设上的虚化、弱化。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并列,凸显了纪律建设的重要作用,体现了挺纪在前的要求。强化纪律建设,我认为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纪律教育要做实。比如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三会一课”的规定动作,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做到领导干部带头讲、党员干部自觉学,让纪律教育覆盖到每一个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同时,利用身边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党组织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引以为戒。通过把教育做实,触动思想灵魂,让纪律意识入脑入心。

  二是纪律执行要从严。不能讲和做脱节,不能说一套、做一套,必须把纪律要求落实到行动上。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将通过监督检查、问责追究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承担起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同时,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严肃处理,以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使广大党员干部形成对纪律高压线不敢碰的“条件反射”,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三是职责界限要厘清。纪委监委根据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受理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非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不予受理,会及时分流转有关部门办理。各级各部门要把纪律建设中的责任承担起来,做好分内的事、管好自己的人,强化本单位纪律建设,如果因为失职失责造成纪律意识淡薄、执行纪律不严,同样会被追究责任。

  (问题六)凤凰网记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问题直接啃食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对此,纪检监察机关是如何整治和查处的?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孙亮: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市纪委制定《关于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选择扶贫任务较重、信访举报较多的25个镇街进行重点督导,集中交办问题线索,强化督导督办。2017年,全市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16起,处理574人,党纪政纪处分295人,查处扶贫领域问题93起,处理121人,党纪政纪处分32人,一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得到严肃查处,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群众对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对此,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作了专门强调部署,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不断加大惩治基层腐败问题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严肃查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扶贫项目注水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用好问责利器,对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这里我还想强调一点,最近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坚决查处涉黑腐败问题,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问题七)大众网记者: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对此,纪检监察机关将如何落实这一要求?

  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张华:强调标本兼治,体现了中央的战略眼光、系统思维。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讲,标本兼治,既要夯实治本的基础,又要敢于用治标的利器。对于我市而言,就是要在治标上不断加力,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同时,在治本上想办法、做文章,要突出思想建设、纪律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更重要的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用制度堵塞选人用人、行政审批、工程项目、矿产资源、土地出让等高风险领域体制机制漏洞,用制度规范和监管上级各项扶持资金、政府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投资等公共资金活动,用制度制约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形成不能腐的机制。标本兼治需要协同联动、也需要一个探索推进的过程,下一步我们将多措并举,通过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手段层层设防,形成更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实现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问题八)市人大代表曲东升: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特殊、干部高度关注、群众寄予厚望,特别是监察委成立后,感觉纪委监委的权力更大了,在这种情况下,纪委监委将怎样接受监督?

  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张华:确实如你所说,监察委成立后,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大了,权限大了,但同时我们也感到责任更重了,要求更高了。纪委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不具备天然免疫力。监督者在监督别人的同时,同样需要接受监督,甚至是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督。唯有如此,才能坚守忠诚干净担当,为全党全社会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成为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目前,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外部监督。一是接受党委监督。党委通过听取工作报告、研究案情、检查纪委监委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决策部署情况等方式,对纪委监委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纪委监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监督,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报告。二是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必须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三是接受司法监督。建立监察委员会调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的工作机制,对监察委员会形成有效的制约制衡。四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回应群众关切,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实际上就是舆论监督。

  另一方面是内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一贯高度重视内控机制建设,我们内部实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执纪、审查、案管、审理”相对分离,就是要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同时纪委监委的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生活纪律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制定了“十六个严禁”纪律要求、纪检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内控机制也在不断健全完善。另外,我们设有专门的干部监督室,负责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确保队伍纯洁,以忠诚干净担当履行好使命。

  (问题九)齐鲁网记者:春节临近,“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纠治“四风”,防止“节日病”。

  市纪委常委、宣传部长白念博:春节是我们的重要传统节日,也是“四风”问题的高发期。春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纠治“四风”力度,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一方面早打招呼、早提醒。元旦前,市纪委已经就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杜绝“节日腐败”,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发出通知,重申了“十二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侵占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慰问品;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提出了严格的纪律要求。昨天,市纪委又公开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目的就是早打“预防针”,防止“节日病”,力求通报一事、规范一域,曝光一人、警醒四邻。

  另一方面深挖细查、露头就打。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查“节日腐败”问题。目前,市及区县纪委都已经成立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对“四风”问题线索,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目前,市及区县纪检监察机关都开通了12388举报电话,设置了专门的举报网站,另外,我们还有“淄博纪委监督在线”微信监督平台,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上方式向我们举报“四风”问题线索。对接到的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及时办理和反馈。(淄博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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