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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阳光挂网”采购改革 从源头治理药价虚高

发稿时间:2019-11-14 13:47:36   来源:湖南省委改革办  

  为了从体制机制和制度运行上堵塞漏洞,解决好医药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治理药价虚高,2018 年 4 月以来,郴州市利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一政府公益性平台,通过阳光挂网等模式创新,让市场竞争更加充分,医药采购更加便捷,交易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可追溯,甚至可以实现“不见面的医药采购”,切实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强化监管,最终实现降价惠民的改革初心。

  突出“公益属性”规范采购监管平台

  郴州市共有 297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县级以上公立医院 60 家、乡镇卫生院218 家、社区卫生所 19 家),每年采购的普通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产品涵盖 49000 余个,采购金额约 7 亿元。郴州市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搭建“郴州市普通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阳光挂网采购与监管平台”,使整个药采过程实现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阳光挂网采购工作按照集中申报、资质审核、企业确认、信息公示、挂网采购、动态调整等步骤实施。普通耗材和试剂生产经营企业及进口产品总代向平台申报企业资质及产品资质,审核通过后纳入阳光挂网采购产品目录。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挂网信息自主选择产品和配送企业,并通过平台完成采购交易,从而破除投标方形成价格垄断,使挂网产品价格回归市场调节。这一做法,改变了过去由第三方机构主导交易的模式,强化了医药采购的公平、公益属性,不向中标、配送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收取任何交易费用,每年可以为其减少 2000 万元左右的交易服务费用,为企业减负、产品降价争取了空间。

  通过“限价挂网”严格控制药价虚高

  当前,药价虚高既让老百姓感到“看病贵”,也让各地医保支出难堪重负。郴州市这次改革,采取限价挂网的方式从制度上堵塞药采交易漏洞。一方面,由医保部门采集比对挂网申报产品 2016 年以来国内最低中标价格、省内最低中标价格和市内公立医疗机构最近一年的最低实际供货价格,通过比对合理确定阳光挂网采购的最高限价,经申报企业确认后纳入阳光挂网采购限价品种目录。另一方面,鼓励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组成采购联合体对使用量大且相对稳定的普通耗材和试剂与生产或配送企业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原则在挂网限价内议定采购价格,进一步降低采购费用。从 2019 年 4 月 3 日宜章瑶岗仙镇卫生院采购南京鼎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理疗电极片完成第一单采购以来,截至 10 月 16 日市采购监管平台共有 178 家医院采购订单 11199个,共成交 6200 多万元,整体同比降低采购价格 20%左右,降价幅度高的产品达到 40%左右。

  坚持“阳光采购”建立全程监管体系

  全面规范交易流程,将整个交易流程放在阳光下运行,实现交易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通过市采购监管平台,可以实时监测每笔交易订单,并采集汇总重点监控产品采购价格和采购数量等信息,对采购价格处于较高区间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及时予以提醒。同时,成立郴州市普通耗材和试剂阳光挂网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对采购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采购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和调查处理。对挂网申报企业,市采购监管平台采取“宽进严审”的方式加强监管,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凡 2016 年以来被国家、省卫生计生委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入不良记录的,或严重违反上一轮郴州市普通耗材和试剂集中采购相关规定的,被列入湖南省或郴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在医疗器械行业信用等级被评为 C 级失信企业或 D 级严重失信企业的,一律不得参与阳光挂网采购。

  运用“互联网+”构建便捷采购环境

  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作用,改变过去产品、价格调整不及时的问题,每年对产品、价格动态调整两次,确保限价符合市场规律,也可以让更多的新企业、新产品参与阳光挂网采购交易。同时,为更好满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需要,并促使一些新技术、新产品尽快应用于临床,在限价挂网产品目录之外,按照“总量控制、网上采购、部门监管”原则,实施备案采购制度,纳入备案采购数据库的企业和产品在下一轮动态调整中及时纳入限价阳光挂网目录。参与挂网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进口产品代理商的资质申报、产品申报、CA 数字证书认证、采购交易、二次议价、信息变更、动态调整都可以跨区域异地远程办理,为省外较远地区企业提供了便利,省去了人员来往费用,提高了效率,也间接减少了隐性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