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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因地制宜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发稿时间:2017-09-19 15:20:32   来源:国家发改委政研室  

  近年来,浙江省紧密结合省情,深入开展输配电价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扎实做好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合理提出输配电价水平意见。目前浙江省首个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得到了政府、企业等各方面的认可。

  一、主要做法

  (一)领会精神、借鉴经验,精心谋划和组织改革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工作要求,先后赴安徽、宁夏两个改革试点省份学习借鉴做法和经验。成立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操作办法、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为重点任务的输配电价综合改革方案并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统筹组织推进改革工作,首个监管周期(2017-2019年)输配电价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审核并公布。

  (二)强化力量保障,严格按规定开展成本监审。成立由省物价局成本监审分局、资源环境价格处、省能源监管办市场处有关人员组成的监审工作组,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充实成本监审专业力量。设立成本组、资产组和电量组,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实行进展情况每日报告制度,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扎实做好成本监审工作。前后历时四个多月,审核资料近千份,共核减输配电成本约69亿元,其中主要是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材料费等运维费用,总的核减比例为11.61%。

  (三)准确把握规定,充分沟通论证,合理提出输配电价水平意见。准确把握好《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中对有效资产的认定、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计算等规定。浙江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说,结合浙江山区多、自然灾害多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有关参数取值。考虑到新增投资、新增电量预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浙江实际,是否对输配电价水平的测算造成较大影响,与省能源局、省经信委等部门进行了反复沟通研究,还邀请相关专家对电网企业“十三五”及未来三年的投资、电量等有关数据进行了论证。通过充分沟通和论证,及时完成首个监管周期新增投资及电量增长预测审核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价格司的测算模板,提出了浙江省电网输配电价水平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

  二、工作成效

  近两年来,浙江省通过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取消或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等一系列输配电价综合改革措施,两年共降低用电成本两百多亿元。

  (一)建机制目标实现。一是建立了独立的输配电价监管体系。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方向,改变电网企业在购电、售电两侧统购统销、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局面,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对电网企业的历史成本进行严格的监审,合理核定了我省省级电网输配电价。二是建立了约束和利益分享机制,在进行输配电价成本核定过程中,既考虑电网企业正常合理的投资需要和收益水平,又通过规定电网企业费用上限等方式加强成本约束和激励,倒逼企业控制成本,提升效益。

  (二)降成本成效明显。去年通过两次降低工商电价和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减轻企业用电负担105亿元。今年,根据国家输配电价改革要求,浙江省全面开展首个监管周期(2017-2019年)输配电价综合改革试点,核定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水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28亿元。落实国家近期出台的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34亿元。今年,浙江省通过落实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输配电价改革等举措,降低工商用电价格每千瓦时2.22分钱。

  (三)推市场迈开大步。输配电价改革的目标,不仅要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还要以此推进市场化进程,扩大市场交易广度和深度,让电力用户和企业通过市场直接见面,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交易价格,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电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浙江省从2014年底开始实施电力直接交易,直接交易电量从最初39亿千瓦时有序扩大到今年的930亿千瓦时,已占到省电力年购电量的约30%;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也从探索初期的32家大工业用户发展到如今的5.8万家工商企业。这项改革年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