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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市探索党员队伍建设五大机制

发稿时间:2017-07-03 15:24:06   来源:江西省委改革办  

  近年来,宜春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于党员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从党员入口到出口,从教育、管理到激励关爱等环节出实招、建机制,形成了靠前引导、靠前监督、靠前管理的“把管理引导立在前面”的制度体系,打造了一个强劲的“火车头”,形成了一道坚固的“防火墙”,引导广大党员守住自律“底线”,不踩纪律“红线”,立足各自岗位,展现先锋形象。

  一、建立优化队伍源头的常态化机制。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把对党员队伍的管理延伸到最前端、拓展到最前面,是践行“把管理引导立在前面”基础中的基础。为此,宜春市在实施发展党员“双推双引双培”(群众推优和党员推优、党员结对引导和支委重点引导、政治素质培养和“双带”能力培养)的基础上,2016年,制定下发《宜春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办法(试行)》,在全市探索推行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制度,切实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通过要求基层党委组织员认真填写《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表》,做到从入党申请人写申请开始,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有详实的纪录,确保每一名新发展党员符合标准、程序完善、材料齐全。在发展党员计划数调减的大背景下,宜春市通过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和动态管理,完善工作责任倒查机制和全程问责,使基层党委对发展党员质量全程把控,有力地督促了各级党组织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强化了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员的责任意识,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党员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党员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2016年,全市共发展党员3540名,其中女党员1183名,占总数的33%,35岁以下党员2463名,占总数的70%,大专及以上学历2043名,占总数的58%。

  二、建立思想引导的常态化机制。做好党员的管理引导,思想引导是前提。宜春市坚持常态化、长效化抓党员的学习教育,做到思想引导先行,筑牢理想信念。一是推行“党员学习议事日”。积极总结推广靖安县双溪村“党课活动日”和宜丰县桂花村“党员学习日”的做法的基础上,在农村、社区建立“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在其他领域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各基层支部通过“学、讲、听、评、议、定”六字要决,每个县市区固定一天,开展学习和议事活动。通过建立“党员学习议事日”,搭好学习的平台,把“基本单位、基本形式和基本依托”三个基本点有机结合,把学习和议事紧密结合起来,使基层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常态化、规范化。通过不断地引导广大党员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学党纪国法,使遵守党规党纪成为党员的内在基因,形成自觉行动。二是制定“负面清单”。对照“四讲四有”标准,分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企业五大领域,共梳理出党员的“四讲四有”负面清单116条。这些负面清单,主要包括各领域党员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负面表现,既有共性问题,也有差异化的问题,为合格党员划出了红线和底线,让广大党员明白什么事不能做,什么东西不能碰,为广大党员戴了紧箍咒,给每名党员提了醒。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时,党员对照“负面清单”,一一查摆、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思想上有触动、行动上有变化。三是推动“学、做”结合见实效。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引导,增强了党员意识,广大党员主动亮身份、作表率,平常时刻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急难险重挺得出,在宜居宜业宜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工业农业旅游服务业发展“三升级”、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中心工作中,主动冲锋在前、积极奉献在前。

  三、建立党员有效管理和激励的常态化机制。对党员的管理引导,既要从严,也需要党组织对党员进行关心关爱,从而使党员内心迸发出“我是一名党员”的光荣感、自豪感,使听党的话、跟党走成为最强音。为此,一方面,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党员的试行意见>加强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排,对省委《试行意见》中提出的“八从严一关怀”,在年初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10个县市区和相关党工委,并及时指导督促他们以各自所认领的子项目作为重点, 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新途径。在11月份,对子项目进行了评比表彰,从中总结提炼出符合宜春市工作实际的优秀经验,最终形成从严管理党员长效机制,真正让党员管理有依据、有载体、有方法。如,上高县在党员中推行预警管理机制,对党员进行细化分类,制定不同标准,采取反向测评的方式评议党员,对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但尚未构成违法违纪的党员实行预警管理,早提醒、早教育。又如,袁州区实行“四证”分类管理,采取以积分证管理在职党员、以上岗证管理无职党员、以年审制管理流动党员、以荣誉证管理老龄党员。通过对党员队伍的分类管理,把准了管理党员的脉,对症下药,使党员的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党员作用也更加明显。另一方面,建立党内激励关爱机制,制定了《宜春市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实施意见(试行)》,全市每年拿出1000余万元,对党龄在50年以上(含50年)老党员、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党员,每人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助资金;对于有创业意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党员,最高补助贴息贷款3000元;要求基层支部上门看望生病住院党员,吊唁去世党员。通过对全体党员精神上激励、生活上关怀、物质上帮扶,保障了基层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基本生活,激发了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热情,增强了党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和幸福感,提升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

  四、建立对党员正面引导的常态化机制。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既要管理好整体“面”上的,同时又要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党员,进行分类管理,增强管理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对流动党员加强管理。以市驻京联络处党委为试点,探索实施了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的办法。支部组建上,在成立商会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组建各自的企业商会分会党支部。把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没转入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体制内的党员、相对固定的企业主党员和流动性较大的经商务工党员,都一并纳入到支部进行管理。在支部活动上,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推进网络党建工作常态化。在为党员服务上,既提供在外维权、发展商机等服务,也提供回乡创业的多样服务。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了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让其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党。二是在无职党员中推行设岗定责。宜春在全国首创设岗定责、发挥无职党员作用,并注重注入时代的要求和理念,结合党员“先锋创绩”,实行积分制管理,发挥正面作用的加分,产生负面能量的减分。同时,在农村党员中,推行了“一室四员”工作模式,在自然村设舆情信息反馈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村民事务代办员、致富产业示范员,在村部设立群众工作室,有效发挥了农村无职党员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将设岗定责工作积极向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重点项目建设中延伸拓展,8万多名无职党员上岗履职,成为基层党组织的好帮手。三是在机关党员中开展“双学双联双评”活动。加强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机关党员中开展以“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知识,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评模范部门、评优秀党员”为内容的“双学双联双评”活动,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转变作风,有效防止了“灯下黑”,使机关党组织在强化服务中更好地发挥政治功能作用,把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使党的执政基础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五、建立党员队伍自我纯洁的常态化机制。动员千遍,不如处置一次。管理引导立在前面,并不是不处理党员,对于一些经过评议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后仍然没有改变的,应及时进行处置,这既是对这些党员的惩戒,也对其他党员是警示教育、反面教育。为了将疏通党员出口形成常态化机制,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宜春在全市所有支部,连续不间断地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一是注重规范程序。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每年分动员准备、评议定格、组织处置、总结提高四个等阶段,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二是注重严格标准。为使不合格党员评得出、议得准,在总结完善常态化的评议标准基础上,紧密结合近些年来开展的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调整评议标准,增强评议处置工作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结合党员带头“先锋创绩”和岗位承诺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在“三严三实”专题活动中,结合“不严不实”的问题开展民主评议;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结合合格党员的“四讲四有”负面清单开展民主评议。三是注重谨慎处置。坚持教育为主、处置为辅的原则,区分情况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慎重处置。对情节较轻的不合格党员,给予限期改正处置;对情节较重的不合格党员,给予劝退处置;对劝而不退的不合格党员,给予党内除名处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16年来,宜春共先后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3258名,其中劝退、除名1121名,开出党籍172名。通过完善疏通党员出口机制,党员队伍不断吐故纳新、去芜存菁,使得党员有了紧迫感、危机感,搅动了党员队伍“一池春水”。

  (来源:江西省委改革办 编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通联部卢志文 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