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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不代表“所有职工都要一步到位65岁才能退休”

发稿时间:2021-03-04 14:07:07  

  2021年全国两会开幕前夕,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新闻发布会上再次回答了关于延迟退休政策的提问。他表示,目前,人社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但并未准确透露正式推出时间。

  事实上,延迟退休最早出现在2016年7月人社部印发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按照当时的时间表,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具体方案会在2017年向社会正式公布,预计2021年正式实施。

  那么,今年延迟退休会如约而至吗?

  对此,凤凰网财经特采访了原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副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兼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理事宋晓梧。

  作为参与讨论延退方案的专家之一,宋晓梧表示,延退政策应在“十四五”期间尽快推出。“一定要抓住十四五这个时间窗口,不能再错过了”。

  与此同时,他表示,延迟退休不是“一刀切”,不代表所有职工都要工作到65岁才能退休,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弹性选择空间,因此对于普通人来说,不必过度紧张。

  三点“不适应”令延迟退休势在必行

  对于实施延迟退休的根本原因,宋晓梧给出了三点理由。

  一是,目前的退休年龄不适应人口结构变化。“现行法定退休年龄是根据五十年代初的人均预期寿命等诸多因素确定的,那时候人均寿命只有四十多岁,而2019年中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了77.3岁,与当时相比将近翻一番,显然现行的退休年龄已经与我国的人口结构变化不匹配了。”

  二是,目前的退休年龄不适应劳动力规模变化。“我们不仅要看到我国平均寿命在提高,还要特别关注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占总人口的比重”,宋晓梧指出:“按照现行退休政策,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在逐年下降,预计“十四五”期间劳动力规模年均减少700万人,到本世纪中叶前,年均减少近900万人。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延续现行的退休年龄,必然造成老龄人口抚养比越来越大,在职职工的养老抚养负担会越来越重。”

  三是,目前的退休年龄不适应人力资本变化。“中国平均受教育年龄大幅提高,人口素质不断提升,如果是一名博士毕业后就业,那么他可能工作20多年就退休了,造成人力资本的浪费。另外,现在很多重体力劳动都已经被机械替代,与现行退休年龄推出时的劳动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

  宋晓梧指出,延迟退休是发达国家都“走”过的“一条路”,其决定性原因就在于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口结构、劳动年龄人口规模、人力资本出现了变化。

  延迟退休不是“一刀切”,“苦脏累险”可以区别对待

  宋晓梧对凤凰网财经表示,在参与讨论延退方案的过程中,他曾着重关注到了社会舆情对于这一政策的反应。“很多职工存在不满,认为自己从事体力劳动一辈子,本就十分辛苦,如今还要延迟退休,所以反对声音比较大”。宋晓梧解释称,事实上,延迟退休并不是“一刀切”,而是会分步、分类推进。

  “分步推进,就是针对不同年龄段的职工进行划分,每隔几年延续半年或一年,经过十多年,最后达到全体职工65岁退休,并不是现在的所有在职职工都一步到位,在延退政策出台之日起65岁退休。这样可以缓解很多人的压力,接受度也相对高。”

  而对于分类推进,宋晓梧则认为,应根据不同工种给予一定的灵活性,尤其是针对“苦脏累险”工种,应当区别对待。“尽管重体力劳动和高危工作岗位大量被机械或人工智能替代,但目前井下、高空作业,还有需要高强度脑力支出的工作岗位还是广泛存在的。因此,在大部分工种的退休时间都延后的情况下,从事这类工作的人可以比同样年龄的人提前退休,并保证他们享受到同等养老保险待遇。”

  除了分步、分类推进外,宋晓梧同时提出要给职工一定的弹性选择空间。他认为,为了降低舆论压力,可以在延退政策退出初期,给予职工一定的选择权。“我认为在政策开始启动的一定期限内,可以有一定的弹性,比如职工到了现行退休年龄,可以选择延退也可以选择不延退,以尽量平缓延退政策可能对社会产生的震荡。当然,与之相应的是不同的选择对应的养老金收入也不同。”

  对于延迟退休所引发的争议,宋晓梧则认为,这是改变熟知的社会行为规范,探求新的文明发展路径中无法避免的阵痛。“老龄化其实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必然阶段。科学技术发展大大降低了婴儿死亡率,延长了人类的预期寿命,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就目前可预见的未来看,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各个国家先后都会步入老龄化社会。中国当前正处于走向定态人口社会的过程中,而这一过程中必然会经历延迟退休。因此从长远角度看,延迟退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人物介绍

宋晓梧,男,1947年12月出生,1983年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获经济学硕士。研究员、博导。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顾问,曾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兼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党组成员兼秘书长、宏观体制司司长,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和社会保障司司长兼国务院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国劳动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劳动部国际劳工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厂长(经理)工作研究会副秘书长等职。社会兼职: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劳动学会顾问、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顾问、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顾问;国家行政学院、人民大学、暨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教授;中国经济50人论坛成员。长期从事经济理论研究与改革的实践,在企业改革和劳动体制、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面撰写了一些有理论创新和应用价值的论著、文章。主要著作:《回顾与前瞻:中国社会体制改革30年》、《改革:企业·劳动·社保》、《我国收入分配体制研究》、《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与发展报告》、《完善养老保险确保老有所养》、《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国社会保障基金营运管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20年》、《我国人力资源开发与就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国市场经济建设全书(劳动力市场)》、《产权关系与劳动关系》、《通过市场实现就业》、《国际劳务合作与海外就业》、《劳动力市场》、《人口、劳动力、教育、医疗保健中长期预测技术》、《企业劳动管理》、《中国厂长学》、《厂长负责制讲话》等。有关研究成果曾获2000年度孙冶方经济学奖、劳动部1997年度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995年度二等奖,改革十周年论文奖,1986年度全国企业管理优秀论著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