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我国平台经济发展的三大趋势
—— 《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发稿时间:2019-08-23 15:01:07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于凤霞

  在我国平台已经成为生产力新的组织方式和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大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对发展平台经济做出的全方位部署。通过文件可以看出,我国平台经济发展将呈现出三大趋势。

  平台经济将进入新的加速发展阶段

  平台经济的快速崛起是近年来全球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态势。2018年全球市值排名前十的上市企业中,平台型企业市值比重由2008年的8.2%上升至77%,规模达到4.08万亿美元,较2008年规模增长了22.5倍。在我国,发展平台经济已连续两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既充分肯定了平台经济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也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于发展平台经济的高度重视。截至2018年12月,市值或估值超过100亿美元的平台型企业已达20家。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不断推进,平台经济发展的大势不可逆转。

  此次发布的《意见》,不仅充分肯定了平台经济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跨界融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尤其是增加就业的重要作用,而且从优化和完善市场准入条件、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鼓励发展平台经济、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切实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未来一个时期我国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的18条指导意见,这是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培育和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大举措。

  《意见》的出台,首先明确了对于新业态“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包容审慎监管”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有助于市场形成更加稳定的政策预期,充分调动和保护新业态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其次指出了以发展平台经济培育新增长点的四项重点任务和领域,为未来几年平台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再次还就平台经济发展的两大重要保障——数据共享和信用体系建设做了进一步的部署,可以预期,我国经济发展的保障环境将显著改善。这些都意味着,未来几年我国平台经济将进入新的加速发展阶段。

  平台经济监管将走向“协同化”和“线上线下一体化”

  平台具有突出的跨领域、跨行业特征,以属地化、行业分割和科层管理为主要特征的传统监管体系越来越难以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意见》中明确提出,要“适应新业态跨行业、跨区域的特点,加强监管部门协同、区域协同和央地协同”。而且,要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等系统,实现“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监管协同化,不仅体现在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协同,还体现在参与主体由过去政府主导的监管体系转变为政府、平台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的多元共治监管格局。这就需要明确政府、平台企业、社会组织等各自的职责和作用。《意见》中还强调指出,要“强化政府部门监督执法职责,不得将本该由政府承担的监管责任转嫁给平台”,“依法合理确定平台承担的责任”等。

  监管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意味着,从监管机制来看,平台的监管需要不同监管平台与企业平台实现联通,分工合作,形成合力;从监管手段来看,需要借助大数据等新的技术工具,实现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无论是信息监测、在线证据保全、在线识别、源头追溯,还是识别行业风险和违法违规线索,都离不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应用,技术手段创新将为提升平台经济监管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以信用为核心的平台经济发展体系将逐步形成

  平台经济具有陌生人之间“缺场”交易的显著特征,是典型的信用经济。近几年,伴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更加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于平台的信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平台企业开始成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也不断发展壮大。政府、共享经济平台企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正在逐步建立。从《意见》可以看出,未来几年,平台经济发展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双向促进作用将更加凸显,并逐步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平台经济发展体系。

  一方面,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也可以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重要的数据和技术支撑。平台企业还通过身份信息校验、绑定实名制手机号和银行卡等方式,保证交易双方信息的真实性与可信度;通过与征信机构、保险企业合作,加强对参与者的信用鉴别和管理;通过与政府部门间的共享协议建立更加广泛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社会机制,从而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

  另一方面,《意见》中提出,要“完善新业态信用体系,在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建立健全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规范平台经济参与者行为”。这意味着,在平台经济发展较为成熟的新业态领域,我国将探索通过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来规范参与者行为。并提出“根据平台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型,实施差异化监管”,在风险程度水平大致相近的情况下,对信用较差的平台企业将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在针对不同领域、不同企业量身定制监管模式的过程中,信用将成为重要的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