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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发稿时间:2019-03-28 14:01:21   来源:经济日报  

  3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情况。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在回答经济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深化增值税改革既是减税降费政策的主要内容,也是完善增值税制度的重大举措。财政部将会同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落实好改革的各项措施,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下降、部分行业税负有所降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制造业减税规模最大受益最明显

  “深化增值税改革,逐步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是现阶段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任务。”程丽华表示,近年来,我国坚持减税与完善税制并重,通过“十大步”改革不断向现代增值税制度迈进。

  “如果说年初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是今年更大规模减税的一道‘开胃菜’,那么此次增值税改革措施就是一道‘主菜’,更是一道‘硬菜’。至此,今年主要的减税措施都已经出台。”程丽华说。

  即将于4月1日起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以制造业为减税重点,一是将制造业适用税率由16%降至13%,将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适用税率由10%降至9%。制造业适用税率下调3个百分点,是下降幅度最大的行业之一;二是进一步扩大抵扣范围,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将不动产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制造业企业相关支出的总体规模较大,受益尤为明显;三是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制造业期末留抵税额占比最高,将是这项政策的最大受益对象。

  “制造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和重点。在增值税改革中,制造业一直是减税规模最大、受益最为明显的行业。”程丽华表示,制造业享受的减税红利,还将通过价格机制由产业链条层层传递,让更多的行业受益。

  “加计抵减”确保税负只减不增

  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此次改革对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采取了加计抵减政策,这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

  对于设计这项政策的目的,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表示,此次增值税税率调整,6%一档保持不变,在16%、10%两档税率同时下调的情况下,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因进项税额减少,税负可能出现上升,“《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财税部门针对这部分纳税人税负可能上升的情况,经过反复研究和测算,最终确定对其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的政策”。

  “加计抵减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目的。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是‘征多少扣多少’,因此,加计抵减的实质是一项税收优惠,它是为有效降低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税收负担而出台的一项临时性优惠政策。”孙瑞标说。

  据悉,为确保这项全新的政策落地生根、切实生效,税务部门按“简明易行好操作”原则的要求,设计了一套操作办法。“纳税人享受加计抵减政策,不需要任何审批,纳税人自己选择适当方式,线上或线下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即可。”孙瑞标说。

  超过97%一般纳税人已升级开票系统

  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从今年全国两会提出到4月1日开始实施,准备时间很紧。“为了确保这项改革按时顺利实施,税务部门提早制定了工作计划,对表推进。目前,税务系统内部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下一阶段的重点是服务好纳税人,帮助纳税人尽快做好享受政策的准备工作。”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表示。

  在确保4月1日起“开好票”方面,税务部门要在3月底前帮助全部930多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升级增值税发票开票系统,保证纳税人从4月1日起能够按照下调后的税率开出增值税发票。

  “对在线升级的纳税人,我们逐户提醒,使纳税人在联网状态下登录开票系统,即可自动完成升级。对离线升级的纳税人,税务部门采取上门辅导方式,面对面帮助其将开票系统升级到位。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超过97%的一般纳税人完成了升级工作,可以确保3月底前全面完成。”王道树说。

  王道树表示,税务部门当前的重要任务,就是帮助纳税人尽快了解、熟悉、掌握这些新政策,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目前,面向纳税人的各项宣传辅导工作已经全面铺开。(记者 曾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