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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更简单了——解读国家移民管理局5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发稿时间:2018-08-29 12:57:10   来源:光明日报  

  “这批新措施全面出台实施后,将实现出入境证件‘网上办’‘异地办’‘就近办’‘轻松办’,中外人员、交通工具出入境通关更加顺畅,外国人来华旅游、工作、商务、创业更加便利。”

  28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移民管理局通报出台22条改进服务管理的新举措,这些举措将于2019年一季度之前分期分批实施。其中,“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申办出入境证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等5项便利措施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这一消息发布后,引发广大民众、网友热议。本报记者对话国家移民管理局副局长曲云海,司局级干部陈斌、闵海云,解读5项新措施。

  新举措一: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申请人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解读: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国内人口流动不断增加,公安部陆续出台一系列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便利措施。但限于当时条件,内地居民跨省申办出入境证件需提交居住、工作、在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门槛较高、环节较多、手续较繁。为进一步便利内地居民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让更多申请人不必再为换(补)发出入境证件而“返乡跑”“来回跑”,国家移民管理局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为实现异地签发证件创造了条件。

  新政实施后,申请人可按照与户籍地相同的出入境证件申请规定异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经推估,每年将有大约270万人次居民享受异地就近换补证件的便利,仅往返交通费用一项每年就可节省支出30亿元左右。

  新举措二:内地(大陆)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办理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申请人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解读:团队旅游是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台地区的主要方式之一,占居民前往港澳台地区总量的1/3以上。目前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随着跨省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现行的限定省内异地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规定做法,已不能满足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流动的就近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的现实需求。

  新政实施后,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按照与户籍地相同的出入境证件申请规定,异地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实现赴港澳台地区旅游“说走就走”。经推估,每年将有大约780万人次居民享受在异地办理赴港澳台团队游手续的便利,仅往返交通费用一项每年就可节省群众支出90亿元左右。

  新举措三:内地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签发时限全部缩短到7个工作日。内地(大陆)居民在户籍地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签发时限缩短到7个工作日。

  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等规定,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签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时限分别为15、60、30日。为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出国出境需求,过去一阶段内,公安部相继出台相关规定缩短办证时限。

  在此基础上,国家移民管理局进一步简化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利用信息科技手段提高审批制证速度,决定将内地居民在户籍地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审批签发时限均缩短至7个工作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证出行。

  新举措四:为有应急需求的外籍人员提供便利。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为遇有以下三种情形的外籍人员提供即时受理审批便利:对于丢失护照急需补办签证出境的外籍人员,凭邀请单位提供的事由说明函件、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机(车、船)票即时受理审批;外籍船员及其随行家属急需申请停留证件离开港口城市转机出境的,凭船舶代理公司担保函件和已确定日期、座位的机(车、船)票即时受理审批;外国旅游团成员急需申请团体签证分离出境的,凭接待旅行社提供的事由说明函件和已确定日期、座位的机(车、船)票即时受理审批。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换(补)发和申请停留证件,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受理签发。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生活和工作中,上述情况时有发生,若按规定时限签发相应签证和停留许可,有可能影响申请人行程安排。

  为此,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为遇有上述特殊情况的外国人提供即时受理审批签证、停留许可申请的服务,及时做出准或不准决定。经推估,新政实施后每年有近3万人次外籍人员可享受急事急办便利。

  新举措五:实行国际航行船舶网上申报边检手续。出入境船舶负责人或其出境入境业务代理单位通过公安出入境互联网办事平台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出入境船舶、船员信息,不再提交纸质申报单证。

  解读:长期以来,外贸和船舶运输企业在申报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手续时,需分别向边检、海关、海事等口岸联检单位提交纸质单证,办事人员需多次穿梭于联检单位之间,耗时耗力。目前,公安出入境互联网办事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经具备国际航行船舶网上申报边检手续功能。

  新政实施后,外贸和船舶运输企业可通过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港口边检机关申报出入境船舶、船员等信息,不需再提交《总申报单》《船员名单》《旅客名单》等纸质单证,船舶抵港即可生产作业。(记者 彭景晖 陈慧娟)